连干 13 个小时还不给我假?算了,我给自己放个假
图片:《摩登时代》
纯粹从法律问题来回答。
一、刑法角度来说:
员工的行为涉嫌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其实从全国范围来看,本案绝对不是首例了,因为工资太低,加班时间过长导致的职工毁坏机器的案例有不少。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各地对于数额入罪的门槛规定不同,基本上应该是 5000 为主,部分地区略高。
本案从报道来看,损失肯定应该是达到这个数字的,具体犯罪金额以鉴定意见为准。一般来说考虑到一般鉴定意见都会比实际损失低一些再加上对于升格条件各地基本没有规定,所以无论如何也不会法定刑升格的。如果员工还有自首情节并愿意赔偿,量刑上可以考虑一年左右,再加上本案如果媒体报道属实,适用缓刑也有很大机会。从各地已经生效的判决来看,笔者这种推断的几率很大。(详细可以参考判决(2014)仙刑初字第 103 号刑事判决书、(2014)历城刑初字第 226 号刑事判决书)
但是,本案发生地在陕西,感谢 @长安执金吾 的提醒,陕西省高院有个文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有关条款数额、情节标准的意见》,是 2012 年 12 月 22 日陕西省高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其对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认定的是损失二万。个人觉得这个金额显然是过低了。如果按照这个文件,则本案员工的刑期会大幅度的提升。所以如果有人晓得这个文件是否还在实践中运用,请在下面留言告知,谢谢。
二、劳动法角度来说:
1、加班从来都不是义务,职工有拒绝加班的权利: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要与劳动者协商。除了在发生自然灾害或涉及公共利益等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安排劳动者加班。
2、病假问题:法律虽然没有并且规定劳动者有请病假的权利。但是身体健康作为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其理所当然享有该权利。
所以,其实劳动者无论是拒绝加班,还是要请病假离开工作岗位一段时间。只要单位以这些理由开除劳动者,都属于典型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赔偿不少钱,而各地其实这些年都判决过不少这种案子。
3、后续结果:如果职工最终因破坏生产经营罪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则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且无需进行任何经济补偿。
个人觉得部分私营企业对于职工权益的重视程度极低,劳动者如果要采取措施反抗,应该学习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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