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解析:控制三公?1989已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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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6日,《新京报》报道称中央拟全面规范三公消费,一般公务用车将取消。同时,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方面亦作出规范。爱解析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控制“三公消费”各类政策20余年前的1989年已开始出台,一直在控制,从来未平息。


  “三公消费”是什么?

  三公消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等。

  职务消费为何需控制?

  三公消费属于职务消费,本是为保证政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为其提供和报销的费用。但实际操作上,三公消费出现了消费过度、过滥现象,逐渐演变成个人消费,成为职务享受和假公济私的手段。


  

  目前该费有什么问题?

  1.公务用车超标及私用现象严重。

  2.公务接待超标、扩大化等违规消费突出。

  3.公务送礼有发展到集体公款行贿的趋势。

  4.公务娱乐日益普遍化和多样化。


  所以……

  新条例出台,规定了什么?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做出规定:

  公车改革

  适度发放公交补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等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出国访问

  禁集中赴热门国家出访

  “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

  公务接待

  总额控制集中管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办公用房

  违规拟建用房坚决终止

  “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


  展望效果……

  其实,20余年来“条例”不断

  实际上,关于三公消费的各项规定,从1989年至今20余年一直在更新,“三公消费”的调控也似乎在不断推出。

  1989年9月18日

  《关于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严禁用公款宴请和有关工作餐的规定》

  各种公务活动严禁用公款搞任何形式的宴请。

  工作餐不准上价格昂贵的菜肴,不准用公款购买烟酒。

  1993年5月

  中办、国办发出通知,严禁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请客送礼。对违反规定者,要坚决追究,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994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正部长级以上(含正部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所有机关干部和职工均不得用公车办私事,遇有特殊情况必须用车的,一律按规定收费。

  1995年1月20日

  

  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和其他场所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

  1997年3月28日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发布。


  1998年

  财政部发布《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

  2003年12月

  中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强调坚决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2005年2月22日

  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中规定,不陪餐,不吃请,不收礼。

  2006年

  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2009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

  2010年2月24日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发布,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2012年4月18日

  

  国务院要求省级政府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2012年10月1日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三公”经费使用、政府采购、会议管理、责任追究等做出新规定。


   结语:三公消费本是保证政府工作人员履行好工作职责的正常职务消费,而在实际操作中却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1989年以来,针对“公款消费”的“条例”也时有出台,一直在“控制”,从来未平息。新政出台,我们固然乐观向好,但回首过往,我们亦谨慎忧思:如何才能廉政、透明?

  (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网等;爱解析vol.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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