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有怪味、质量差,别忍着,这样做
图片:《夏洛特烦恼》
你知道吗?学校得将学生服送检合格,才能发给学生使用!
近年来,不时有家长反映,幼儿园或学校发放的学生服质量差、味道重,担心学生服有害物质超标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想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又苦于缺乏明确而有效的证据,更担心学校打击报复。
现在好了,国家质检总局 今年2月公布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已于3月31日生效实施。该办法对托幼机构和各类学校采购、发放学生服有了新规定。
该办法规定,学生服是指托幼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组织购置统一要求穿着的服装。幼儿园和学校采购的学生服,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不得存在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伪造、冒用厂名厂址以及质量标志等。学生服还得按规定标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规格、等级、产品标准编号,纤维成分、含量,以及安全类别。
该办法还规定,生服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向托幼机构和各类学校供货。托幼机构和各类学校采购学生服时,应当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验明并留存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确认产品标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托幼机构和各类学校还要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学生服进行检验,要确保向学生提供的学生服质量合格。托幼机构和各类学校采购、发放学生服时,未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或未按规定委托送检的,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所以,家长们发现学校发放的学生服有异味或有其他质量问题时,可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举报,由执法机关去核查学校是否将学生服送法定机构检验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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