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和2012地方新增债务约为10万亿,卖地收入增速远落后于债务增速
我国《预算法》第28条规定“禁止地方财政出现赤字和地方政府举债”,政府部门实行的又是预算会计制度而非财务会计制度,所以除小部分通过中央政府代发的地方债以外,绝大部分地方债务都是所谓的表外隐性债务,目前没有也不可能有准确统计或审计数据。
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地方债只有2010年底以前的数据,10.7万亿元。今年5月20日,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说,目前地方各级政府总债务规模在15万亿至18万亿元。财政部原部长项怀诚曾在博鳌论坛上表示,中国政府债务规模约有30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务估计应超过20万亿元。按这个估计,地方债务从10.7万亿增加至20多万亿,2011-2012两年时间激增了近一倍,即两年新增债务约10万亿。
与此对应有两组数据,一是财政部公布的2011、2012两年地方财政收入,分别是5.25万亿、6.11万亿,合计11.36万亿;二是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11、2012两年地方政府卖地收入,分别是3.5万亿、2.69万亿,合计6.19万亿。
分析数据,有两个令人吃惊的结论,一是2011、2012两年时间内,新增地方债务接近这两年地方财政收入的总和;二是这两年的卖地收入约为财政收入的54约为地方债务的622013年上半年,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是3.63万亿,国土部公布的卖地收入是1.7万亿,央行公布的1-5月社会融资规模是9.11万亿元,卖地收入和地方债务仍在急速膨胀。但很显然,卖地收入的增速远远落后于债务增长速度。
乐观学者认为,中国卖地经济还可维持20年,但20年后怎么办
当地方政府新增债务规模接近或超过其财政收入,当地方财政收入对卖地收入依赖度越来越高时,不难理解穆迪和惠誉为何在4月份相继下调了中国主权信用评级。
令人疑惑的一个问题就是,中国地方政府是否可以靠卖地偿还巨额的地方负债?
乐观的学者认为,中国的卖地经济和土地财政至少还可以维持20年。林毅夫就认为中国的投资拉动型经济增长模式(本质就是负债模式)至少可以保持20年。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副秘书长陈宝存还算了一个明细账,以证明楼市可以再繁荣20年,从而证明卖地经济和土地财政可以维持20年。他在微博中说,未来20年需建设住宅235.5亿平米(城镇现有存量房180亿平米,6亿人口。20年存量房拆迁大约90亿平米;按每年1300万人口进城计算,20年尚需进城2.6亿,人均30平米计算,新建78亿平米,共计168亿平米刚需住宅建设量。改善人群4.5亿,人均可达到45平,人均加15平米,67.5亿平米,20年住宅新增235.5亿平米)。
即便如此,我们可以再问一问,20年之后呢?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在楼市不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下,房地产业的确是地方政府创收的主要来源,除了卖地收入,还有税收。但是,正如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城镇化的调研报告所指出那样,一些地方盲目追求城镇化速度和城镇化率,大搞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投资,超前规划各种工业园区、开发区和新城区,缺乏产业支撑,造成了很多“空城”、“鬼城”,不少大型项目面临着“晒太阳”的尴尬局面。这样的例子已经不少,温州、鄂尔多斯、神木等地情况就是明证。蔓延的苗头既已出现,还须用20年来证明一条不归路吗?
除了卖地,借新还旧偿还债务也是一条不归路
审计暑6月份公布的数据已显示,已经审计的14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逾期债务已达181.70亿元,其中两个省会城市本级逾期债务率超过10最高的为16.36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中,有55诺以土地收入偿还,但这些地方2012年需还本付息额已达其可支配土地收入的1.25倍。他们为什么逾期而不能偿还债务?因为这样他们靠房地产赚取暴利的如意算盘就会落空,尤其是在不考虑本地实际情况搞“城市经营”,为城镇化而城镇化,为建设而建设的的情况下。
当然,地方政府偿还债务,除了卖地,还可以借新还旧。地方举债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各类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以高速公路为例计算一下投资效益:一条高速公路造价约为1亿元/公里,按照2013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6计算,即使不考虑公里养护费用,只付利息,每天每公里的通行费收入也要在1.65万元以上。然而,能实现这一收入的,寥寥无几。全国大部分高速公路都是在亏损经营,与此类似的还有省级、县级公路。怎么还债?
审计暑6月份公布的数据显示,公路等行业债务大量靠借新还旧,已审计的6个省和1个省会城市本级二级公路债务借新还旧率平均为67借新还旧当然也是一条不归路,但地方政府之所以敢于这样玩,主要还是因为地方政府是国家的地方政府,从银行借的钱也是国家的钱,多年来形成的地方“债多就不能倒”和“玩太大就不能垮”的习惯有关,反正都是国家的钱和国家的路,玩不下去,中央不可能坐视不救。
地方政府通过“非税收入”偿还债务不可取
问题是中央怎么救?审计署6月10日发布的审计报告告诉我们,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中,银行贷款占比高达78.07这很明了。有一个老办法是,中央政府出面担责,免掉大部分巨额地方债,将其变成银行不良资产,然后包装增发上市,继续由百姓埋单;或者通过增发货币稀释债务,同样由百姓埋单。但这不是小数目,20多万亿,加上中央债务,占了GDP的一半还多,这老办法恐怕也行不通了,既因为今天的百姓已经明白许多经济学常识,更因为股市和当前中国经济都承受不起这巨额负担。毫不客气地说,巨额债务转移到股市,就是压垮股市的最后一根稻草;转嫁给百姓,就是压垮中国经济的最后一根稻草。
近两年,地方政府通过所谓“非税收入”来偿还债务的能力有所提升。所谓非税收入就是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等一些非常规手段创造的收入。80年代末90年初,地方政府搞非税创收曾经达到几近疯狂的程度,农民种田甚至曾经有多达上百种行政杂费。如今的非税创收也开始花样翻新,最严重的是交通罚款陷阱遍地都是。虽然非税创收能暂缓财政压力,但这种以牺牲民心为代价的创收,更不可能长久。
能想的办法也就这些,巨额地方债务到底能怎么还,又该怎么还,目前似乎没解。一些学者或倡议税制改革,或倡议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或倡议地方债管理立法,或倡议放开地方债的中央管制。总之,出发点就两个极端,即对地方债的发行和控制,要么干脆放开使之透明化,要么严厉管控不准地方随意举债,目的就是为了中央对地方债能做到既了解真相,又能有效监管。
《预算法》禁止地方政府举债,但几乎所有地方政府都在违法举债
一个残酷的现实是,一方面《预算法》禁止地方政府出现赤字和举债,一方面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省、地、县、乡各级,都在违法举债甚或非法出现赤字。这种违法行为严重到什么程度?中央政府近年代发的地方债最大规模也没有超过4千亿(2010年1850亿、2011年2000亿、2012年2500亿、2013年3500亿),实际地方债居然会达到20多万亿,两年之内居然能新增10万亿!地方政府这种藐视法律的行为背后,有太多急需思考和研究的东西。
是什么神奇的力量促使地方政府藐视中央法令肆意作为?这恐怕不是一个GDP政绩考核模式或一个“发展就是硬道理”所能解释得了的,也不是一个分税制就能推脱干净的。疯狂举债背后,还有疯狂强拆;疯狂强拆背后,还有疯狂维稳;疯狂维稳背后,还有疯狂地罔顾民生。这一切,最根本之处在于,发展是为了什么,又为了谁发展的问题。
一个常识是,只有大规模投资搞建设,地方政府才有可能支配大把的钱,有了大把的钱可以支配,才可能有机会腐败。
另一个常识是,当法律成为一纸空文,任何体制内的改革都难以奏效。
肖仲华(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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