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小区到底好不好,来看看这个一线江景房的例子
图片:Yestone.com 版权图片库在地产从业者看来,「不再建设封闭式小区」会对住宅地产方面带来哪些深远影响?
谢谢邀请。
地产朋友圈被这件事刷屏了,一夜之间就快速发酵出各种声音(支持的、不支持的、动机论的、违反《物权法》的等等不一而足,甚至卢俊还从新闻发布时间做了解读...),估计过两三天地产圈的各位话事者也会阐述各自的态度。所有的这些都说明了这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后简称《意见》)对地产开发的震动和影响有多大。
简明从我有限的角度,纯义气地阐述我的一些如下:
1、说实话,《意见》全文很赞。假如早提出几年,我那时还在学校,估计会为之热血沸腾,同学之间得吃个夜宵、多喝几瓶酒,畅谈一晚了。摘取《意见》里我最喜欢的几点:
1)拒绝“大洋怪”建筑;
2)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制定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完善部品部件标准,实现建筑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
3)建设开放式小区;
4)免费开放公园;
5)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尤其支持高校开设城规专业);
6)鼓励国内外建筑设计企业充分竞争;
7)落实工程质量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推行总承包、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8)推广节能、绿建;
9)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这里面的内容真的早出来 10 年就太棒了,即使 5 年也是极好的!这几年,各个城市不断出现造型莫名其妙的建筑(基本上在学校课程和讲座里被批了一个遍)、几十年了国内还是民工现场制作的施工水平、一个个封闭小区把整个城市割离成一块块小城邦、大多数大学里的城规专业名存实亡(基本都是建筑学的附庸)、工程质量责任依然没有落实(各方主体权责不对等,出了问题也不好了难)、工程施工中各种分包转包(导致实际施工的工人、材料很难保证质量)、甲方充当施工员和监理(监理挂个牌的作用)……到了这个年代,国内大面建筑施工、城市规划不仅没有进度,甚至部分在退步。好了……说多了走题了,下面说回建设开放式小区的事。
2、
随手在 Google Earth 上截了个图如上。图中是长沙的“著名小区”- 湘江世纪城,相信长沙的朋友应该都对这个小区有一些了解。简单说一下:400 万建面、3.5 容积率、城北临湘江一线江景、以及据江为己有。如此黄金地段,400 万的大盒子一扣,临江的湘江路为之一断(或者说绕?),几百万市民无法临此江岸,小区架空而立,这么大范围内的交通隔绝于城市,真是让人扼腕叹息!且不说这个小区对城市的巨大负面影响,即使就小区内的市民而言,也并未便于生活(在长沙的可以去小区外围逛逛感受一下)。
大家内心充斥着危机感,什么东西不是私有的(或者少部分人占有的)就不安心,能占有就占有,浑不知共有的、透明的,大家才能享有到更多,每个小区扼住自己那一小块(实际上小区都很大,是一大块),无怪乎仅有的市政主干道修再宽都无法满足使用。
3、以后的城区新开发项目规划思路会是化大为小。景象可能大致为:4-9 栋住宅围合成一个小块,围合范围内为地下车库、小绿地、开放人行道,范围外是临路裙楼商铺,大大加强大范围内的流动性。集中式商业将部分地被优质商业街代替。小区快的划分直接影响土地出让规模、开发商合作开发、开发交房节奏更为频繁紧凑、小区不同小块更加丰富多样,当然建设开发难度更大(所以更需要装配式建筑)。
4、小区物业的管理模式将有很大变化。小区大门式的集中安保将退居楼栋内,区内道路、绿地、水景维护的权责将与市政约定权责。这将不是小区物业没事做了,而且更多更麻烦的事情做了。小区物业的管理者将有可能变成城市市政的维护者,物业和城管的关系更紧密了。
5、已建成小区进行开放确实有违《物权法》,实际上未按开放式小区模式进行规划的小区大多也没那么适合开放(区内道路的路宽、路形、影响临近低楼层业主),所以我并不支持强制开放封闭小区,即使适合开放的小区也应该征求业主同意并作补偿。这也是我为什么之前嗟叹开放小区怎么不早几年,这几年的疯狂建设已经把重要的区域大多建成封闭小区了,负面影响深远而不可估。
6、大家担心不那么发达城市的小区一旦开放,将面临不小的安全和卫生压力,我也是同意的。但是这不构成大的影响,实际上针对开放小区而做的规划、物业布设都能将这些影响降到很小的程度。
7、插空式的景观效果怎么做好,将是景观设计和施工人员需要重点考虑的事情了,以往的景观设计都是利用集中景观制造亮点。
一时间把自己想到的内容都写了上去,略带主观情感。以后有多想到的,不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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