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古浪县的两名干部,下乡检查工作,酒足饭饱之后,多次打电话发短信让当地一名女干部陪唱,均被拒绝,因此故意找茬刁难。虽然这两人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这起事件再次暴露出了女干部的权利弱势,以及在官场上的尴尬状态。
【基层女干部要掌握哪些"本领"】
◆能陪酒:个别地方将其当衡量干部素质标准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大会发言中,全国政协委员蔡玲表示,个别地方把是否擅长接待陪酒当作衡量干部素质的标准,"能喝半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要培养"成了黑色幽默。关于女干部、女教师陪酒的新闻频频曝光,有的因陪酒而丢掉性命,有的因陪酒而被干部强奸,甚至于在贵州还闹出了"带避孕套不算强奸"的千古一论。如果酒桌之上一旦有女人的点缀,那会更加激起男性官员们的兴奋。
◆抗骚扰:漂亮女干部不堪忍受性骚扰自杀
2009年4月,西安市质监系统一名年仅36岁的副处级女干部张某,留下3页遗书和长达11页的控告信之后,在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服毒。张某在这些材料中自曝遭西安质监某领导"猥亵",后因"不听话"遭到打击报复,导致从副处级领导岗位被下放到基层等幕后消息。
◆不怕蒙羞:形象被妖魔化升迁常被与潜规则挂钩
只要有年轻女官员上位,媒体和社会的视角就会转向那里,以人肉般的速度将女官员的"简历"公告,总是试图从中找出潜规则的影子,年轻女官员的上位似乎和"官二代""上床"等潜规则已经分不开,这难道是官妒"红颜"?
女性坐上了高位,就没来由地怀疑其中有猫腻、有"潜规则"、有"牺牲"、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的社会"潜意识",其实正见证了女性在这些领域中的弱势地位。
【不容忽视:部分女下属沦
为权力消费品】女下属被上司在一定程度上占有,已不是新鲜事情。这里说的占有,是宽泛的说法,包括但不单指身体的实际占有,还有对个人自由支配时间的占有、包括性骚扰在内的弱身体侵犯和精神侵犯等等。
这种利用职权强迫女下属,既可以通过命令实现,也可以通过利诱实现,比如以开除职务来威胁女下属,或者通过职位晋升来诱惑女下属等。在某些权贵人士眼里,女下属不仅是工作上的同事,还是生活上的伴侣,吃个饭要女下属陪酒,唱个歌要女下属陪唱,甚至直接赋予女下属某种陪侍的属性,对女下属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成为权力的消费品。
【很多女性被上司侵犯不能勇敢说"不"】
让人忧心忡忡的是,很多女性被上司侵犯后,多数不能勇敢地站出来说"不",因为这一方面关系到"饭碗"的问题,另一方面还害怕"舆论杀人",虽然当下社会没有要求人人都当"烈女",但女性被性侵害后被歧视,甚至被男友、丈夫抛弃的依然大有人在。
据公益诉讼律师郭建梅介绍,近15年来,他们的团队办理了很多性侵害案件,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属于"软暴力"控制关系,且利用权力来实施性侵害的个案有增多趋势。由此可见,女下属被当做权力消费品,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权益保护,已经不仅仅是个人价值观问题,也不再是职场性骚扰问题,而是职场权力没有得到良性约束种下的恶果。
【部分女干部甚至主动献身以色换权】
据媒体报道,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被"双规"后,首先交代的即是其生活作风问题。他供认与其有过特殊关系的女干部、女公务员以及女明星共有两位数。许落马后,不少女干部被纪委找去谈话,以致一段时期内,西湖区凡是有些姿色的女干部都人人自危。
【官员性骚扰女下属只有党内处分】
尽管有《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刑法的相关条款,可是某些官员对这些法规法令仍置若罔闻、恣意妄为,原因就是手中的权力使他们膨胀到认为自己是"法外之人",可以摆平所有的麻烦,从而无视党纪国法的存在。
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性骚扰因为不实施暴力行为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它不同于刑法中的强奸和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罪,只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比如向受害者赔礼道歉和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官员性骚扰女下属,一般都会得到党内处分,河南漯河市文化局原局长鲁某长达3年多的时间内,以短信调戏女下属,最终被免职。
结语:
论权力消费,哪一项比官员消费女下属更过分,更值得警惕呢?破解当前职场女性的生存困境不仅是迫于现实所需,更是我们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一方面,必须完备对职业女性保护的立法,保护职业女性不受骚扰。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对受害人的补偿机制,鼓励女性勇敢站出来指证罪犯,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转载请注明:微图摘 » 狐揭秘:基层女干部必备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