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在中国完全合法,但在国外会被抓哦
图片:Ruggero G / CC BY说一个冷门的:美国明尼苏达州法律规定,在位于街道上的机动车上持有打开了的酒精饮料,属于犯罪行为。
此处,“酒精饮料”指的是酒精含量在 0.5% 以上的任何可饮用液体,藿香正气水,严格意义上也在此列;
持有酒精饮料的人不一定是司机,乘客持有打开的酒精饮料也属违法;
机动车不一定处于行驶状态,停在路边也算“处于街道上”;
“打开”指的是去除了原包装的任何一部分,如果瓶中液体含量与标签上记载的量不符,也视为已被打开。例如,喝了几口的酒,拧好盖子放在车里,也属于持有打开了的酒精饮料。
在实务中,由于警察不可能逐一盘查车辆,而美国汽车拥有率又较高,很多时候警察可能会在餐厅和售酒商店到停车场之间的路上盘查,如果被认为试图携带打开了的酒类进入车辆中,也可能被认为“试图犯罪”,同样会被当场逮捕;
参照明尼苏达的"open bottle law",链接:169A.35 - 2015 Minnesota Statutes
为什么我会知道这条法律呢?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有次晚上想喝点小酒了,下着大雪不想去超市,心想旁边的墨西哥烤肉店也有卖酒的,去那里打包一瓶回来也行。
刚要了一瓶酒,服务员还没等我说话,砰,就给启开了。
“哎,没让你开呢!”
“抱歉啊,本州法律规定,我们只能销售‘餐酒’,也就是必须在店内饮用。”
“额……你没看到我溜走了,钱我放桌上了。”
“那你要小心,门口是个停车场,明州法律禁止在机动车内持有开瓶了的酒精饮料,你可能会被警察逮捕”
“我不开车”
“警察不在乎,这种事你要给你的律师说”
“那我拿餐巾纸把瓶口堵着”
“不行的,明州法律规定,去除包装密封部分视为开瓶”
“……”
“我是 St. Thomas 法学院毕业的(明州一个比较小的法学院)”
“听说......就业前景不太好?”
“……”
我给他递了 20 美金,“谢谢你的法律建议”。
那位半年前告诉我这条法律的圣托马斯法学院毕业生,不知道你现在一切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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