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 2016 年银行重点推动的一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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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 2016 年银行重点推动的一项工程

图片:Tzuhsun Hsu / CC BY-SA

银行与 VC 以及 PE 是如何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

李二,金融监管小兵,好谋无决的少年。

投贷联动,是 2016 年银行业重点要推的一项工程。去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了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投贷联动业务。2016 年 2 月 3 号国务院常务会议继续强调: 将选择金融机构试点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今年,银监会将重点推进投贷联动。

1. 为什么要推投贷联动?

推投贷联动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初创科技型企业融资难度、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实现普惠金融。这与国家提倡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供给侧改革是一脉相承的。因为中国的金融体系由银行主导,所以给初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重任必将有一部分落在银行头上,这是政治任务。

2. 投贷联动有几种模式?

A. 银行与外部风投机构合作。这也是典型的硅谷银行(投贷联动鼻祖)模式,这种中国目前投贷联动的主流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项目筛选主要由风投机构完成,银行给初创企业提供贷款,获得固定收益或者股权溢价的分成。

B. 银行设立股权投资子孙公司,集团内部开展投贷联动。但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企业投资,所以说这种模式是由法律风险的。目前能够实施这种模式的只有两家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南京银行。南京银行利用子公司鑫元基金的孙公司鑫沅股权投资公司进行投贷联动,从某种意义上是被监管者所默许的。国开行能实现这种模式,则是基于其特殊的地位。

C. 银行借助海外子公司于内地设立股权投资公司,进行投贷联动。这是为了规避商业银行法的限制,也是国有银行共有的模式。毕竟,能够采取这种模式的银行,实力不雄厚不行。

目前,监管机构想要倡导推行的是模式 B。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为模式 B 提供了法律基础。

3. 投贷联动对银行的影响

投贷联动是基本原理是以资本增值来补偿银行的信贷风险,使得风险与收益互相匹配。以此而言银行资本是会扩大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扶持力度的,在与创投机构、初创企业的合作中,商业银行综合化服务的水平得到了提升、人才队伍的也得到了锤炼。从目前得到的消息来看,投贷联动的信贷资产不良率相对较低,银行有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甚至有了以“投贷联动”的名义勒索原来客户的借口。

对银行而言,正在推广的模式 B 相当于给予银行股权投资的牌照,这也符合了商业银行多元化综合化经营的趋势。

但是必须承认,银行的天职仍在于发放贷款,业务的关注点在风险控制,而创投机构的关注点则是企业的成长性。因此,这两种业务是会互相抵触的。它们的特性,也注定了投贷联动只会成为银行传统信贷业务的点缀,就像在馕上撒了一小把孜然。如果这小把孜然能够使得馕变得美味一些的话,推进投贷联动的努力就不算白费。

4. 投贷联动对企业的影响。

大体而言,投贷联动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是有正面影响的。首先,企业获得了珍贵的信贷支持;其次,企业可以获得银行一整套甚至一户一策的金融服务;再次,银行的入股(持股比例通常不超过 5%)使得企业成为所谓的银行系企业,拥有了银行的信用背书,这是有利于其开拓业务的;最后,银行的入股从某种意义上增加了企业股份的估价,增加了其对 PE、VC 等的议价能力。

但是,值得警惕的是,投贷联动可能也会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第一,投贷联动的企业,大多数原本就是银行的信贷客户,本身比较优质稳定。凭借其强势地位,银行可能会打着投贷联动的名义,低价“强行”获得企业股份,“侵害”企业利益。第二,银行大规模介入创投业务,可能会挤占 PE、VC 等的生存空间(某些银行的介入,已经使得 PE 购买企业股份的价格倍增),大量非银行系创投机构倒闭,将使得金融生态恶化,银行独霸天下,这不利于金融服务水平和融资供给的提高,最终损害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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