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朋克”是音乐世界里最恶心的词汇 | NOISEY中国
别这样。
当你听到“大裤衩”这个词的时候,肯定会觉得恶心吧?不用我多说,正常人听到“大裤衩”这个词时,都应该油然而生一股“臭变态”的感觉。在音乐世界里,有一个词可以跟它划等号,这个词就是“朋克”。
“朋克”是个彻头彻尾的傻B词汇。我觉得,凡是使用这个词的人,都该被抓到音乐监狱里。在这个音乐监狱里应该还会关着其他一些人:比如那个写“Hey Soul Sister”这首歌的家伙,还有所有穿乐队T恤去看演出的人……“朋克”是我最不喜欢的一个词,但不幸的是,我一天得说大约900多次这个词,因为从“学术”层面上来讲,我听的就是朋克。我之所以用“学术”这个词,是因为这个词和“朋克”有个十分操蛋的共同之处:它们都太他妈太宽泛了。
大部分使用“朋克”这个词的人都会告诉你:朋克是一种精神,是一种理想。因此,只要有什么东西跟精神或理想沾边,它们就会说“这太朋克了”。然后,朋克又衍生出一堆分支,听着一个比一个恶心。比如“硬核”(hardcore)这个分支听上去就很让人摸不着头脑。记得有一次,我跟我妈说我在听硬核,我妈说:“胡说什么,硬核是看的,光听有什么意思?!”(英语中hardcore除了表达硬核音乐之外,也是色情片中的一个分支,指重口味片种)除了硬核,还有“情绪”(也就是传说中的emo)——每次我说这个词,都想闪自己几个耳光。然后还有什么screamo、ska、流行朋克、后朋、碾核(grindcore)……你不知道它们是什么也没关系,因为知道了也没什么。在社交网络上,或者更确切地说在约炮网站上,很多人为了让自己看着更有魅力、更特立独行,拼命地往自己个人资料里贴这些标签。我个人认为,从学术层面上,这种行为太朋克了。
话说到这里,就引出了一些深刻的哲学问题,比如:“朋克是一种音乐流派,还是一种存在状态?”或者“你能不能定义一种一看就是胡编出来的音乐风格?”以及“像反旗(Anti-Flag)这样的乐队是他妈怎么存在了25年还没解散的?”
在寻求这些问题答案的过程中,我问了问我朋友Brendan Kelly的意见,他是一个著名的朋克青年,在过去15年一直在玩一支叫做The Lawrence Arms的朋克乐队(这乐队超朋克的)。对于这个问题,他说:“如果Crass是朋克、Good Charlotte是朋克、Madball、Fifteen、The Misfits、Shelter 还有 the Cro-Mags这些乐队都是朋克的话(他们全都是朋克,因为这种事根本无章可循啊朋友),那就形成了一种毫无意义的意识形态。这意味着,“朋克”这个词之所以存在,只是为了变相销售一些东西——要么就是缺逼的营销策略,要么就是想借“朋克”这个词宣传点什么。”
所以基本上,如果世间万物都朋克,那其实就相当于没有一样东西是朋克了。从这点上我想指出,这个讨论只能得出一个结论:朋克,是音乐的唯一流派,所有音乐都该称为朋克。”
“朋克”令人发指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你这个词所让你联想到的画面。现如今,中意朋克的人大多数都听Dillinger Four、Teenage Bottlerocket这样的乐队,他们通常都穿着普通的牛仔裤和一些乐队T恤。但当一般乐迷听到“朋克”这个词的时候,他们想到的是70年代末像“性手枪”(Sex Pistols)这种装扮可笑的乐队。另外请注意:现在喜欢朋克的孩子们,可没人在乎性手枪是谁。那种弄鸡冠头、穿紧身裤子、蹬铆钉皮衣的朋克差不多已经绝种了。有时候,能偶遇这么一两个濒临灭绝的朋克,反倒让你觉得就跟见鬼了一样。
真的,别这样。
接下来,还是让Brendan Kelly说说对朋克时尚的看法:“我觉得,作为一个反政府反文化的运动,朋克本身就与时尚无关,所以把它跟时尚或教义联系在一起,是件挺傻逼的事。如果你非要认为朋克跟时尚有关,那还不如当个普通的摇滚青年或嬉皮士呢。因为嬉皮士这玩意儿已经够能挑战人类的底线了。”
我觉得,在朋不朋克这个问题上,我们已经陷的太深了。所以,我们干脆记住两个大原则就行:1.“朋克”这个词的傻逼程度,就像是用指甲刮黑板的声音一样令人厌恶,跟音乐一点关系都没有。2. “朋克”基本上就是流氓或无赖的意思。我打算以后都跟别人说我听村泡摇滚,因为那样可能会少丢点人。
你可能已经发现了,我在这篇文章中大约说了一万次 “朋克”这个词。所以接下来的时间,我准备边听着Rancid乐队的那张《And Out Come The Wolves》专辑,边哭着鼻子不脱衣服去冲个凉水澡。再见,朋克们。
本文作者丹·奥奇有个博客,叫“疲软的朋克”(Jaded Punk)。这是我们最喜欢的朋克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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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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