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生而具有的「超能力」——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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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生而具有的「超能力」——共情

图片:Yestone.com 版权图片库

如何培养儿童的同理心?

Joy Xu,Psychiatry . Neuroscience

一位老人坐在公园的椅子上呜咽,他刚刚失去了相伴多年的老伴儿。男孩看到此情,跑过去看个究竟,他爬到老人的腿上,静静地坐在那里。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老人一下子就觉得好了很多,情绪也稳定下来。后来,男孩的妈妈问他对老人说了些什么,男孩答到:“我什么都没说,只是帮他哭泣。“

从生命开始的那一刻,我们的机体就具备了共情(同感、同理心)的能力。新生的婴儿听到其他婴儿的哭泣声时,所做出的反应就是自己也跟着哭;在看到小伙伴不开心时,很多仅两、三岁大的幼儿也会做出安慰他人的举动:他可能会把自己的食物、玩具放在小伙伴的手中,并且用肢体语言来表示他的关心。

  

我们能够了解别人的情绪是因为大脑中有被称为镜像神经元(mirror neuron)的神经细胞。这些神经元会因为看到别人微笑或皱眉而激活,通过对观察到的面部表情提供一个内在的模拟,并经由脑岛将讯号传递至边缘系统。这样,我们的边缘系统就会提供所观察到表情的情绪感觉 ( http://en.wikipedia.org/wiki/Mirror_neuron )。

如下图所示,共情的能力由多方面所组成。比如情感识别,有共情能力的人首先要能够识别他人的情绪变化,这种对他人情绪的辨认与理解是社会认知的核心。而患有自闭症的儿童,他们的大脑发育没有到达这样的高度,所以他们也很少表现出与共情相关的行为和体验。具有共情能力的人时刻都很清楚,真正的情绪体验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而不是观察者自己的身上。虽然共情的效力是强大的,但也是有界限划定的。

婴儿的一些共情反应是纯粹、本能的,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共情的能力会慢慢的内化至价值观,直至成为道德行为的核心,这就需要儿童学会鉴别他人的情感状态,并掌握采取何种方式来应对。下面是儿童发展心理学家 William Damon(1988)对从婴儿期至青春期的儿童共情能力发展变化的分析。

  • 婴儿早期:对自我的情感和需要之间的边界很清楚,但不能区分自我和他人的情感与需要。
  • 1 ~ 2 岁:能够将辨别他人悲伤的情感发展为真诚的关心,但还不能将这种情感真实化地转变成有效的行为。
  • 儿童早期:儿童意识到每个人的观点都是独特的,不同的人对同一情境会有不同的反应。借此,儿童会对他人的悲伤做出更适当的反应。
  • 10~12岁:发展出对处于不幸困境中的人的共情——穷人、流浪者及残障人士。到青春期,这种共情能力将对个体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带来人道主义的色彩。


再来看一下题目的问题:培养儿童的共情能力,既是培养,那多为后天所得。共情行为是先天还是习得,不同理论流派的观点也不同。如前所述,共情有其生理的基础;进化理论也认为,共情是人性的基本成分之一,有助于种族的延续;而社会学习理论则认为这来自儿童社会经验的积累,也就是说共情是习得而来的;认知发展的理论也同意这一观点,并进一步指出随着儿童的智力发展,在获得重要认知技能的同时,也影响着儿童运用共情行为的动机。

暂从社会学习理论来着重说明。

一、行为的榜样

儿童共情能力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能促进亲社会推理的成熟,也促使他们能够无私地关爱和帮助任何处于困境中的人(Eisenberg 1999)。而对儿童的亲社会倾向产生最普遍而深刻的影响是他人的行为,也就是儿童所接触的榜样(Albert Bandura 1989)。
儿童通过对榜样行为的观察,可以学到共情能力及利他行为。 (source :《Social and Personality Development》)

二、强化其行为

做为儿童所接触的榜样——父母,经常向儿童做出有关利他行为的宣扬,赞赏那些共情能力高,又表现出亲社会行为的儿童,从而这些奖赏产生的积极影响也会与亲社会的行为联系起来,而儿童也往往会力求实现由自己所尊重的成人制定的目标。久而久之,共情能力就成为一种自我的强化。同时,也帮助儿童内化社会规则及责任,更加促进了共情能力的提高和利他行为的发展。

三、实践与传授

儿童在观察到父母的助人行为后,特别是父母为其提供了有说服力的助人理由,同时又给予行动示范的情况下,儿童会更具共情能力,并乐于助人,这种行为还能对儿童产生长远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父母的共情能力及教养方式同样影响着儿童。当孩子出现伤害他人的行为(争执、言语及行为的攻击)时,更多使用非惩罚性方式的父母,常常表现出对别人的同情和关心,他们会劝导孩子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并督促孩子去安慰和帮助对方,这通常能培养出更富有共情能力的孩子;而经常使用强制及惩罚方式的父母则阻碍了孩子共情能力的发展,同时也削弱了孩子道德能力的成熟。

共情能力高并愿意做出亲社会行为的儿童,通常他们的父母总是鼓励着他们,并以身作则。(source :《Social and Personality Development》)

二战期间,日本驻立陶宛的代领事杉原千亩(http://en.wikipedia.org/wiki/Chiune_Sugihara)在明知帮助犹太人会毁掉自己外交官的生涯后,还是为他们开出了几千张出境签证。是什么原因让他做出如此的牺牲?通过回顾他的生长经历可以追溯:首先,在他的童年时期,目睹了父母的善行。他的父母帮助陌生的旅者,给他们提供关怀和避难所。这种早期的经历使杉原将更为广泛的群体纳入到了“我们‘的概念中。其次,杉原与一名犹太少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既而也获得了与少年家庭进行社会交往的机会。如果对个体的困境表现出共情,那用相同的方式帮助相似的其他人也一如既往。最后,牺牲自己的权益来保护他人的信念已与杉原的自我概念相一致。

透过扩展”我们“的概念、早期与受害者的关系以及助人的自我形象这三个联结的因素,对杉原千亩的行为就不难理解了。这些看似平常的动机,却影响着共情能力和亲社会行为,多种动力的相互作用带来助人行为。对儿童共情能力的培养也可窥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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