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案中维稳责任的界定,一块是“人”,即冀中星所在地鄄城县对其的稳控情况;另一块是“事”,即东莞市有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是否得力。
7月22日深夜,正在山东省鄄城县采访冀中星案的多家媒体记者,都接到该县宣传部们负责人的电话,要求“见面聊聊”。原来,就在傍晚,该县接到来自省领导的指示,要求不能继续挑起与广东东莞的纷争,造成不良影响。这让鄄城县尤其是宣传部门的官员陷入恐慌之中。
就在当天下午,在宣传部门的组织下,冀中星的父亲冀太荣在富春乡政府一间会客室内,接受了记者们的群访。62岁的冀太荣一见到记者,就哽咽地讲述儿子的不幸遭遇。他的开场白是,“他们(东莞治安员)不分青红皂白把我儿往死里打……”讲到动情处,冀太荣半躺在长沙发上呜呜大哭。一开始,他还能边哭边讲,撑到30多分钟后,他彻底失控,几不能言,乡干部忙搀扶他出去休息。
但这场简陋的记者会仍在继续。富春乡主要领导开始介绍冀中星因为在东莞遭到治安员殴打致残,给他和整个家庭带来了毁灭性打击,但东莞方面一直不管不问。相反,富春乡党委政府从2007年,即冀中星东莞致残1年多后,就给冀家父子办理了低保,至今每人每月可以拿到110元的生活补贴。到2011年11月,政府又给冀中星办理了残疾人证,这使得他从2012年1月起,每个月可以多领到30元的重度伤残补助。加起来,这爷俩每个月一共可领到250元的补贴。为了证明所述,当即有乡干部拿来冀家办理低保的档案材料,提供给记者们拍照。
“冀中星对乡政府的帮扶一直很感激。”这位领导说着,出示了一张冀太荣给乡政府送锦旗的照片复印件。这张照片摄自2010年4月9日,就在3日前,在富春乡政府的介入下,冀家与东莞警方来客经过艰难谈判,获得了10万“救助金”。可能经过村干部的指点,冀太荣给政府送来锦旗,上面绣着8个大字:“人民政府爱人民践行宗旨是模范”。
在展示完物证之后,富春乡党政综合办负责人记者介绍当地对冀中星维稳的情况。他主要强调两点:东莞方面处置不力,致使事态不断恶化,冀家陷入深渊,冀中星也渐趋绝望。东莞方面也未曾就冀中星问题与鄄城通报会商;冀家从未告过鄄城县官方,也没有相县乡政府提出过诉求。
之前,冀中星父兄都称冀中星曾两次进京上访,都被有关部门截回。这位负责人则称记不清楚冀中星是否曾进京,但可以肯定他在2008年有一次跑到菏泽火车站,准备去东莞上访,被政府人员劝回。
对冀中星制造爆炸案,这位负责人表态称,他认为鄄城官方在对冀中星的维稳中“没有任何责任”。
鄄城官方对东莞抨击火力之猛烈,超出了在场记者们的想象。官方在这天下午的表态并非临时起意。在案发后第二天,即7月21日下午,每一个去冀中星家采访的记者,都会遇到正在冀家门外守候的县委外宣办人员,获得一份由宣传部门拟写,县领导审过的通稿,很明确地表述,冀中星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是因为遭到了东莞治安队员的殴打。“为此,冀中星多次向东莞市政府上访,均未得到明确答复和相关赔偿”。
7月22日下午的记者见面会上,东莞治安队是否殴打冀中星的问题再次被提起。富春乡主要领导坚持通稿中的说法。“你东莞说你没打冀中星,可是中国那么多可怜人,为啥你非要大老远跑到我们鄄城来救助冀中星10万块呢?你说你没问题,那你不是在浪费公款吗?”
这个隔空发问,即使东莞有关部门听到了,恐怕也难以回答。冀案发生后第二天,东莞市以一份“全面核查”的通稿以应付舆情,从此不发一言。通稿中对事实的认定,仍旧坚持东莞警方8年来一贯的说法:没有证据显示冀中星曾遭到治安队的殴打。可是,对冀中星案发时所载乘客、云南人龚涛作证称目睹殴打的证词,通稿也延续了东莞警方和两级法院的做法,那就是避而不谈。
至本文写作时,冀中星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制造爆炸,已过去3天,东莞市的调查报告却仍然没有出炉,公众和媒体的抨击在这3天里可谓铺天盖地。再加上鄄城官方站出来公开叫板,东莞在舆论战上先输一局,已无可争议。
之所以叫“舆论战”,是因为按照中国当前的维稳政策和官场逻辑,冀中星在首都机场制造爆炸案,对其法律追责应是必然,其被刑拘就是开始。然而,山东、东莞甚至北京有关部门和人员,也难逃调查和处理。在案情尚未完全明朗,更高行政层级的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尚未作出之前,谁能尽快、尽可能多地在媒体上为自己辩白,便可占得先机。
然而,这先机也得有硬指标。比如,东莞市如果不公布该案全部卷宗,那么,其接下来所公布的调查结论的公信力将大打折扣。可是,如果公布,可能东莞市有关部门“不足为外人道也”的一些东西也将流出,必将招致更为难堪的舆论危机。
可能,鄄城就是看准了这点,在事发后才一反官场常规,频频出招。尤其京城数家媒体的大篇幅报道,更令东莞难以招架。当然,7月22日傍晚,山东省领导“不与东莞对立”的批示下到了鄄城。可明眼人不难看出,鄄城的牌至此已打得差不多了。即使省领导批示不下,他们面对媒体也只能重复之前的说法。
根据笔者对中国基层维稳多年来的观察,冀中星案中维稳责任的界定,还得分为两块,一块就是“人”,即冀中星所在地鄄城县对其的稳控情况;另一块就是“事”,即东莞市有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是否得力。
那么,鄄城县要想撇清责任,首先就得确认冀中星并非一个缠访闹访、无理取闹的当地居民。因为,如冀中星理亏且常年闹事,那么就是“人”的问题,当地政府就应该长期监控,把其囊入基层维稳的大网之中。你没有织这个网,或者让其破网进京搞爆炸,那肯定就是你的责任。
反过来,如果冀中星的“人”没有问题,问题都出在其诉求的“事”上,因为涉事有关部门没有处理好,才致其走到今天,那就是事发地东莞的主要责任。因为,冀中星一开始的诉求涉法涉诉,本不属信访部门和归属地政府管。可是你东莞在法诉上疑点重重,至今未有真相,遑论清除病灶。那么,我鄄城完全可以说是你东莞不管不问,致使冀中星一步步陷入绝望。这于清于理于法,都大体通得过,也容易获得网民们的认可。最后,上级要追责该追谁,还用得着多说吗?
鄄城方面抛头露面最多的,是富春乡党政综合办负责人,他主要负责全乡的维稳工作。很显然,如果上级追责下来,他肯定是被处理得最重的几个官员之一。根据笔者与当地官员的接触,他们对冀中星案发颇感不平,认为鄄城官方也是受害者。所以,即使日后他们中的部分被追责,恐怕也会在官场内部获得大范围的同情。
再反观东莞,在鄄城消停之后,球权又回来了。可是,这一脚,东莞究竟该怎么踢呢?笔者认为,说一千,道一万,公布案件材料才是真章。你在牌桌上捂着牌拒不翻开,你就永远成不了胜利者。当然,对大多数官员来说,舆论场上的所谓好评,远没有乌纱帽重要。毕竟,网民口水喷得再多,也无法直接让官员降职减薪。
因冀案会被处分,很可能还包括鄄城县汽车站和北京丽泽桥汽车站的安检人员。案发后,他们都接受了警方的调查。在北京,从2008年8月起,各大汽车站都施行出站安检政策,逢包必过。那么,冀中星的火药如果从鄄城带到北京并顺利出站,需要追责的范围很可能会延及警方相关部门。7月23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治安总队称,丽泽桥汽车站出站区域的监控,在案发当日发生存盘故障,事发无法追查回看。并且,这些监控设备平日里都由某家公司负责,警方并不直接参与维护。
部分朋友读到这里,可能要会心一笑。好吧,监控又坏了,他们又赢了。
文:王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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