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肯德基 0 元 bug 狂下单的人,别偷笑了,商家是可以不作数的
图片:Yestone 邑石网正版图库
如何看待肯德基蛋挞 0 元 bug 后,疯狂点 50、70 蛋挞的这种行为?
单纯从法律角度来说,商家可以主张“零元买蛋挞”的买卖合同关系因重大误解而产生,因此可以撤销;或者干脆将这一法律关系定义为“赠与合同”,进而主张可以撤销。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而在具体的部门法方面,《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经当事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可以变更或撤销。
为什么基于“重大误解”的合同可以撤销呢?这一规定涉及到法律上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在题目中,商家并没有要白送蛋挞的意思表示,其内心的意思还是想要卖钱的,仅仅是因为系统出现 bug,而错误地导致顾客可以零元下单,因此不能认为达成了合意。
退一步说,即使认为商家主观上真是想要白送蛋挞,这类赠与合同在实际履行之前也可以撤销。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也就是说,哪怕商家答应白白将商品送给消费者,在实际把蛋挞交到顾客手上之前,也可以完全合法地撤销。
上述条款有一个例外:“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然而,在题目中提到的情况下,显然不符合这一例外。
?这是我国法律的情况,假设是在英美法系国家,可能被认为合同根本就没有成立。在英美法系中,买卖合同必须要有“对价”(Consideration), 一方必须承担了一定的给付义务,才能获得合同上的权利。通俗来说,就是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不能空手套白狼。像这样消费者一分钱不花就可以下单的情况,在英美法系国家可能被视为根本没有成立。(当然,这里只是发散一下,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要求存在对价,但也会考虑公平的因素。例如,合同法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
?当然,上面说的是纯粹理论上的情况,在真实世界,再家大业大的企业,也未必真为了几个蛋挞的钱就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出于公众形象的考虑,企业也犯不着和消费者较真,甚至可以将其作为一场有正面意义的营销事件。
然而,对方不一定较真,不代表消费者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大薅羊毛。不给告上法庭,仅仅是一个人行为准则的最低底线,而不是上限。子曾经曰过,“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这个道理也无需多言了。
转载请注明:微图摘 » 趁肯德基 0 元 bug 狂下单的人,别偷笑了,商家是可以不作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