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台湾同志运动 20 年,同性婚姻终于不再只是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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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台湾同志运动 20 年,同性婚姻终于不再只是美梦

图片:《刺青》

陈雪,小说家

本文是去年 12/26 日立法院通过同志婚姻法案初审,香港的明报邀请我写的关于同婚的篇文章,我简单回顾了这二三十年我看到的台湾同志运动,以及我个人的成长。


1995 年,二十一年前,我还是个徘徊在自己错乱的往事、理不清自己人生到底出什么差错、不管跟谁在一起,都觉得人生无望,白天在餐厅里洗碗、端盘子,夜里写作到天明,既贫穷又孤单,无论走到哪都感觉自己是个怪物的女孩,那年夏天遇到了我喜欢过的国中同学,开始了我人生第一段正式的同志爱情。同年秋天我出版了第一本小说<恶女书>。

因为恶女书的出版,我被视为同志作家,刚「成为女同志」的我开始接触台湾当时风起云涌的「同志运动」,解严后九零年代的台湾,各种思潮引入,思想、政治、文化渴求改变,那时邱妙津刚过世,所谓的酷儿书写、同志运动,从文学、艺术、剧场、电影、文化评论各个领域开始发芽,一下子就百花齐放,众声喧哗。

我写作、恋爱、参与运动,交过几个女朋友,中途也曾与一位男士恋爱,2003 年跟早餐人第一次相遇,热恋后分开,我陷入了彻底的茫然,开始了各种各样的冒险。随着时间过去,我越发感到悲哀无望,彷佛这世界上各种形式的恋爱我都谈过了,我已经将自己爱欲的可能开发到极限,却依然无法使自己感到完整,我因为渴望撕下同志作家的标签,淡出各种运动的场合,进入更孤独、沈潜的长篇小说书写时光,唯一没有变的,是每年一次的同志大游行,我总是会上街,有几年时间我都是一个人,悄悄地走进人群里,默默地走着。

人生太错乱,生命太艰难,我没想过结婚的可能,只觉自己一定会孤独终老,然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有人问我支不支持同志婚姻合法,我毫不考虑就会点头说支持,原因太简单了,即使我自己不需要,即使我认为婚姻制度有太多问题,但现行法律有这样的制度,没道理一般人可以享有,而同志不行,即使有越来越多人已经扬弃婚姻,却也不能否认还有许多人,连考虑要不要的机会都没有。

当时我没想过,我所支持的,多年后有一天就是我自己的处境。

2009 年我与早餐人重逢,很快就结婚了(应该说私订终身),当时对我们而言,结婚的仪式只是在彼此相互承诺时多了两个见证人,之后我们一起生活,我身体出现问题,开始频繁地就医,曾经在一次因为右腹剧痛阿早陪我去台大挂急诊,深夜里在急诊室待了好几个小时,在寒冬的夜里我们搭计程车回家,路途上我深刻感觉我们不只是一对恋人,更是祸福与共的生命共同体, 2013 年我要动一个腹腔的大手术,开刀前晚,护理师交代必需要有「家属在场」,万一有任何紧急情况可以签署医疗同意书,当时我第一次真切感受到我与阿早虽然是生命伴侣,不只因爱而结合,更因为彼此承诺愿意相守而产生了比爱情更全面的生命连结,然而在医疗体系中,她不是我的伴侣、配偶、家人,只是一个「朋友」,即使在医院里日夜陪伴我的就是她,在法律面前,她却与我毫无关连。2016 年十月,我再度住院准备开刀,依旧要面对「必需有家属在场」的问题,2016 年六月我们已经在台北的户政事务所办理过「同志伴侣注记」,因此阿早能够拿着那张证明合法地在开刀房外等候,那纸证明没有其他法律效力,唯有在医疗上可以使力。

以前每次住院,我都视作平常,对于手术开刀也没有特别恐惧,然而这次住院,我特别感到焦虑,我想到过去很多次我与阿早讨论生死问题,我总是会嘱咐她我的存折放哪、所有著作的合约书在那个资料夹,还有什么资产证明文件摆放在那个秘密的抽屉里,我们仔细讨论过身后事的处理,都希望海葬,我们很多次想到要去律师那儿办理遗嘱的公证,但总是因为忙碌一拖再拖,等到我要进开刀房,突然发现自己根本什么也没为她准备,万一,有个万一时,包括我名下的房子,财产,著作,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合法让她继承,我们一起努力建造的家,几乎都在我的名下,想到这里,我怕得不得了,生命里第一次我感觉自己必需要活得很老很老,否则「阿早要怎么办?」

什么是家?什么是婚姻?当反对同志婚姻的人士大声疾呼,唯恐同志们要拆毁他们最重视的家庭传统、婚姻制度,他们可能从来也没有真正体会过结婚这项「天赋人权」被剥夺的感觉,因为他们生来就拥有这项权利,一切多么理所当然,然而,当我进入麻醉前的几秒钟,心想着如果这是我所看见的世界最后一眼,庞大的往事在我眼前翻滚,我想起我一辈子在逃家,远离家人,躲避亲情,我曾多么恐惧、害怕、爱恨交织、无法厘清到底家人是什么?为什么家庭是我最重视,也是我最亟欲逃离的,为何我明明有家,却不敢回去,而远离家乡的我,却用一本又一本的小说在描述我的童年、故乡、我们生长的村庄、小镇,书写我那个曾经支离破碎的家庭,里面每一份子曾经历过的磨难、挣扎、痛苦,然而,我是等到我跟阿早结婚、共同生活了好些年,我才理解自己一直有亲密障碍,我有无能爱人也无法被爱的问题,等到我真正有能力修复自己,有能力爱人,才有可能建立属于自己的家。

有人会问,相爱就好了,为什么需要婚姻?法律也没办法保障爱情的永恒啊?经历了这么多年的追寻,当我的心安静下来时,我发现自己有能力去爱了,有不愿意放弃的人想要保护,当我与阿早两人在历经十多年分离复合聚首,我们一起建立起的小小的家,那不过是一个租来的房子,凑合着用的家具,养两只老猫,我们从最贫穷的生活一步一步走到好不容易的得来的一点点安稳,世间所有一切成见不可能将我们拆散,但死亡却可能让我们其中一人突然置身于失去所爱、失去一切的情况,「婚姻」「家」这些身为同志不敢奢求的保障,家与婚姻真正的定义,就是靠着法律这应该人人平等的防线,用来保护所爱的人,得到她们在财产分配、继承、收养子女、以及医疗同意、身后事决定等,应有的保障。

12 月 26 日台湾立法院司法委员会通过了几个不同版本的婚姻平权民法修正方案初审,准备朝野协商,而后进入二读。同志运动经过三十年的努力,才走到这里,要等到二读三读,真正修法成功,未来还有漫漫长路,对我以及许许多多的同志来说,然而初审通过是同婚立法推动十多年来最大的进展(过去几次法案总是在一审就胎死腹中),12 月 26 日当天上午我跟早餐人都在立法院旁的济南路上,跟两三万个支持同志婚姻的朋友们一起静坐,当舞台上的主持人宣布「初审通过」时,台下欢声雷动,我四周有些朋友甚至都红了眼眶、忍不住流下泪水,彷佛到了此时,我们才真的可以去想象、去思考,选择要不要结婚。

我一位拉子朋友说:「我们浪费了多少时间啊,如果早在二十岁的时候就可以想象我将来能够与所爱的人结婚,我对人生的想象将会多么不一样。」有多少同志等了一辈子,来不及等到婚姻合法,就去世了,有多少人在自己爱人的病房外,在丧礼中,只能以朋友的身份默默站在一旁,毫无发声权利,甚至完全无法出席。

人生而平等,这句话在同志身上并不意味着必然,通往平权的路,是多少同志们以血泪换来,每一步都是那么艰辛。

相对于台湾而言,大陆或香港要进行同志权益相关的修法(尤其是同志婚姻入法),是更为漫长、更艰辛,或更不可想象的,或许也需要漫长的二三十年或更久的努力,台湾现象象征的就是一种可能性,大陆与香港的同志朋友们,可以更积极地从文学艺术的创造、从各种社群的连结、从小规模、进而变得有组织的同志组织开始,从更多同志的现身,更多种生命故事的发声,更多元多样的同志文化的展现,慢慢连结成一个强而有力的网络,文化渗透进生活,慢慢使社会风气为之改变,逐渐改善同志的处境。台湾的同志婚姻若修法成功,会是一个非常好的借镜,将有助于华人社会对于同志婚姻进行更全面的思考,「同志婚姻合法是可能且可行的」,其效应会像涟漪一般,慢慢扩散到其他地方。

成为自己是最艰难的道路,然而,当我举目回望,望见过去那漫长时光里所有的发生,我已不再困惑于自己到底是同性恋?双性恋?我到底爱男爱女?我不再苦苦盼望自己不要与他人格格不入,期盼自己能与一般人一样,我终于理解我就是我,所有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每个人都可以用不一样的面貌活着,这正是我们最相同的地方,我要成为我,独立完整,爱我所爱,不分性别,而我已找到我所爱、我愿意保护、并与之一生相伴的人,身而为人,无论是种族、阶级、性倾向、经济、身份特质,谁都可能成为「弱势者」,我庆幸自己曾经为他人挺身而出,而今我也能为自己挺身而出,三十年同志运动这条路上,我们曾为之流血流泪、痛苦悲伤的每一个过程,我们追求的只是希望「人人生而平等」,不再有人因为自己的性倾向受到欺侮、霸凌,我们期待人人可以真正活得像自己,并且有机会与所爱的人共度一生,「有情人终成眷属」曾经是同志们遥不可及的梦,如今,我们知道集合众人的力量,坚持不懈,那是可能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我们要努力设法使之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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