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秀儿,看,今天毛子叔给你带什么好吃的了?”
老远就听见一个男人欢快的声音穿过树梢、谷堆,飘到正在门前院里玩过家家的秀儿耳朵里。
她知道是毛子叔又给她拿好吃的来了。急忙拍掉粘在小手上的泥巴,高兴得站起来,胖胖的小身躯外裹着黄色的外套,远看着活像只小黄鸭一样,正急急忙忙跑向刚走到屋角栗子树下的那个中年男人。
只见那个男人右手小心翼翼地端着一碗混沌,嘴角挂着温和的笑意。
这个男人约莫四十出头的样子,是秀儿的叔叔。跟秀儿他爸既不同父,也不异母,是秀儿爷爷后娶的女人带来的孩子。来的时候才五岁,脸上还挂着鼻涕,一吸一吸的,总是在秀儿他爸屁股后头跟着,一声一声地喊着“哥,哥,哥……”
他胡须剃得很干净,颧骨高高凸起,眼眶有些凹陷,脸色有点蜡黄,身体有些瘦弱,微微驼背。细长竹竿的身体外挂了一件黑色外套。他常年穿这件外套,袖口已经有些磨白了。
当他看着飞跑过来,双手死死抱着他大腿,那颗才到他大腿高的小脑袋正好奇的向上看着他时。他眼睛里溢满了宠溺的笑意。他慢慢蹲下来,让小女童坐在他腿上,一手轻轻抱着小小的秀儿,一手端着碗举到秀儿的面前。只见那青瓷白底的小碗里正悠闲自在的躺着几十个混沌,个个皮包薄肉多,晶莹剔透,还冒着白白的热气呢。
“呀,是混沌。”秀儿奶声奶气地说道,高兴地拍着小胖手,眼睛里放出光。
“对呀,是混沌,秀儿真聪明,来,秀儿先尝一口,看看你婶娘的手艺怎么样。”
男人细枝似的手轻轻拿起小铁勺,舀起一个胖胖墩墩的混沌,在嘴边轻轻吹凉后,慢慢地就那么以蹲着的姿势,温柔的喂着他心爱的小侄女。混沌刚起锅,来不及等他儿子先吃,他就迫不及待的端来给秀儿吃,他想让秀儿第一个尝尝,就像前些天那些端来的饺子、土豆饼、魔芋粉那样……。
“好吃吗?”
“好吃!”
阳光穿透树叶,映在男人的脸上,能看见他脸上软软的绒毛。栗子树梢上几只黄色的鸟儿正叽叽喳喳,扯着嗓子歌唱。秀儿也忍不住学起来,“啾啾”个不停,手舞足蹈,嘴里还包着大口混沌,惹得男人大笑不止。
那是个微风轻拂的秋日午后。
(二)
秀儿称呼他为毛子叔叔。秀儿从来不知道他的真名。村里人几乎也不知道,都只叫他毛子,仿佛那就是他的大名一样。
这个毛子叔叔年轻时长得清秀帅气,白白净净,高高瘦瘦的,特别是一笑起来那两只眼睛拱成了两弯月牙儿,颇受女孩欢迎。他还擅长写诗文,会作画,会用竹条编纺织娘,会吹笛,会唱黄梅戏……总之,是个远近闻名的大才子。村里很多人家都争相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
但是,他的媳妇不是村里最漂亮的女孩秀梅,也不是村里最贤惠勤劳的兰香,而是二十公里外镇上的一个女孩,叫雾香。比他小十岁,嫁给他的时候才十八。她娘家人死活不同意这桩婚事。觉得是镇上人下嫁到农村,而且这村子还坐落于半山腰,交通极不方便。虽说这小伙子模样俊,肚子里也有墨水,但是又不能当饭吃。就那几间小破瓦屋,又没个爹娘照应,家徒四壁的,姑娘嫁过去怎么生活呢?
但是那女孩以死相逼,一定要跟他走,后来家里人也勉强同意了,只是一提起来她娘就用衣角揩眼泪,她爹就蹲地上吧嗒吧嗒抽旱烟。镇上女孩或许是看中他的帅气,也或许是倾慕他的才气,亦或是看中了他的人品。没人知道。
女孩嫁过来后,虽然日子清苦,但跟毛子叔叔很是恩爱。村里人从他家屋前路过,时常会听见小两口一个吹笛,一个唱戏,夹杂着欢笑声。有时还看见,毛子叔用柳枝编成花环戴在雾香的头上。晚上,他们会搬凳子在篱笆院里看漫天的繁星,两个人依偎在一起,对着那些一闪一闪的星星诉说独属于他们二人的浪漫。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不看好他们这桩婚姻的娘家人,等着看笑话的村里人看到他们如胶似漆,恩爱有加,日子过得有声有色地也渐渐觉得他们相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良人。
(三)
雾香爱打扮,寒冬腊月也会穿碎花连衣裙,外套一件大衣。口中总是莺莺燕燕的曲儿不停,走路一扭一扭,踩着小碎步,说话轻言细语。她爱用鸡蛋清敷脸,每天用香皂洗完脸后总忘不了抹一层厚厚的雪花膏。她爱干净,她生来就远离了泥土。她不喜欢下地干活,她怕那双葱段似的手沾染上泥土的气味。
当时八十年代末的南方小山村是没有见过这些的。纯朴憨厚的村里人只知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土地里刨食吃。能吃饱就不错了,哪里有心思有闲情去打扮呢?衣裳是补了又补,弟弟妹妹都是捡哥哥姐姐的衣服,而且庄稼人的衣裳总是粘泥带土的,皮肤也被阳光晒得黝黑。雾香的讲究就与村里人格格不入了。惹得村里人开始在背后议论,尤其是村里的那帮妇女,对她的穿扮嗤之以鼻,觉得她风骚不检点,而且都对自家男人看得紧,不许跟她有来往,免得被勾引去。只要看见自家男人与雾香说话,不管是什么无关痛痒的话,都立马全身竖起倒刺,像个时刻准备攻击的老母鸡,咯咯地拎着自己男人的耳朵回家,临走还不忘回头啐一口,白她一眼。留下雾香神色凄苦地站在那里。
显然,雾香与这个村子格格不入。尤其与这个村子里的女人格格不入。但是在男人眼里,都很羡慕毛子叔,能讨到这么个媳妇。无疑,雾香是这个村里最美丽的女人,而且还带着城市人的讲究,城市人的作派。那能招来嫉妒,也能招来倾慕。
(四)
雾香就在这个村里被排挤着、孤立着,或是被嫉妒着、被倾慕着。他的丈夫是她与这个村里唯一的连接。也是这个村里唯一真心爱她、护她的人。
几年后,雾香生下了个白胖小子,生下来足有七斤二两,母子平安。孩子取名昌盛,寓意今后的日子红红火火,繁荣昌盛。昌盛比秀儿大一岁,昌盛这孩子,随他父亲,一样温和有礼,对人热心不设防,对秀儿也格外好,总是“妹妹,妹妹”地叫着。
自从有了孩子,从前恩爱的夫妻俩开始逐渐为钱吵架,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感情也不似以前那般恩爱了。毕竟孩子是来不得半点虚的,每天都要用钱,奶粉钱,衣裳钱,上学的费用……
就像所有贫困家庭的妻子都会抱怨丈夫没本事,挣不来钱一样,镇上来的雾香也不例外,她可以过苦日子,但是儿子不能。
日子就那么不咸不淡的过着,以前温润如玉的毛子叔脸上也渐渐爬上了皱纹,还是那么喜欢笑,只是那笑里隐隐可见一丝苦涩,生活的苦涩。他是个穷书生,空有一身浪漫才华,但是在那个以力气在地里刨食的岁月里,这才气不占优势。每当遇到揭不开锅的时候,会去秀儿家借米、借油,也借昌盛的学费,几乎都没让他还过。秀儿一家对这个名义上的弟弟能帮就帮,很是照顾。
(五)
村里人的闲话,是从歪嘴这个男人出现后开始传的。这传言就像燎原之火,一发不可收拾。村子里湖泊般平静的表面,被这个叫歪嘴的男人打破了。
歪嘴是这个男人的绰号,大名不详。人门喊他歪嘴,大概是因为他右嘴嘴角天生微微上斜的缘故吧。他是隔壁村人,三十多岁,前些年因为拿刀砍伤了人,坐了几年牢。刚从牢里出来,老婆早就跟人跑了,只留下三个年幼的女儿。歪嘴是当地有名的地痞流氓,什么伤天害理的勾搭都干,动不动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成天勾三搭四,一脸痞气土匪相,是个天不怕地不怕,很不好惹的主。近来,不知是做了什么见不得光的营生,家里也有了些家底,头发抹的油亮,黑色皮鞋亮得发光。
就是这么一个人,人们传他跟雾香有一腿。有人说见他们在后山草堆里抱在一起,有人说见歪嘴狠狠摸了一把雾香的屁股,有人说雾香臭骂了一顿与歪嘴有染的女人,也有人说在歪嘴家见过雾香早上起来往外泼洗脸水,更有人说歪嘴在雾香家过夜,灰色蚊帐内两人天雷勾地火,而且毛子叔半夜回家见到床沿下那两双鞋,一双是女式拖鞋,一双是那黑得发亮的黑色皮鞋。那人还说毛子叔攥紧拳头,还是没敢上去拆穿这对奸夫淫妇,只是蹲在墙角抹了一宿的眼泪。
谣言越传越猛,大家几乎都认定了雾香红袖出墙,大家都为毛子叔不值,摊上这么一档子破事,也为他操心,他根本不是那地痞流氓的对手。大家也在暗暗等着看笑话。
没有想像中的大吵大闹,也没有想象中的笑话可看。因为毛子叔病了,突然重病不起,没拖几天就撒手人寰了,年仅四十二岁,就是在给秀儿端来混沌后的第三天。留下年仅十岁的昌盛,从此,昌盛辍了学。他才上到小学四年级。
简单潦草的丧礼过后,不到三天,歪嘴举家迁徙到这个破旧瓦屋,带着他的三个女儿。三天前,这里还有一个男人,而现在,他是这个家里的一家之主。不惧村里人的白眼闲话,他从来都不在乎这些,而且也没有人当面敢对他说。
每当村里人路过这破旧瓦屋,屋里也时常传来欢笑声。只是这个男人已不是当初那个温润如玉的男人,那个女人还是那个女人,只不过那是十五年后的女人。
(六)
后来,昌盛娶了桐梓圆村的一个女孩,生下孩子的那天,他娘,那个小镇来的叫雾香的女人也生下了一个孩子,那是歪嘴的第四个女孩。
秀儿不知道这两个孩子她应该如何称呼;不知道这两个孩子彼此应该如何称呼;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当年摸着她头的漂亮婶婶会变得如此陌生,以至于认不出;她只知道她的毛子叔叔,再也不会给她端来混沌,她只知道,她以后再也不会吃到那么好吃的混沌。
多年以后,直到现在,秀儿也不知道毛子叔的大名,她只记得他叫毛子叔,笑起来眼睛像月牙弯弯的毛子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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