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知道2015年1月22日:该不该向恐怖分子支付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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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8期


[导语]1月20日,极端组织ISIS在网上发布视频,要日本政府交出2亿美元的赎金,不然就在72小时内斩首两名日本人质。正在以色列访问的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指责此举是“难以容许的恐怖主义行为”,但“仍将把人命放在第一位带头指挥”。稍后他强调:“国际社会有必要合作应对,绝不向恐怖主义屈服。”
向恐怖组织支付赎金以换取国民安全的做法一直存在很大争议,过去各国政府说的和做的也常常不一致。历史上这个两难问题是如何解决的,到底该不该向恐怖分子支付赎金?


●20世纪,恐怖分子绑票勒赎屡屡得手

在20世纪,支付赎金、答应恐怖分子的要求基本是国际普遍做法,绑票勒赎也成为恐怖组织的财政支柱之一。
按学者沃特?安德斯和托德?桑德勒在著作《恐怖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考证,1968年以色列航空426号班机劫机事件与1975年“欧帕克”部长会议被绑架事件是这一趋势的标志,“巴解人阵”组织作为两次绑架的主犯,勒索了总共1250万美元的赎金后成功脱逃,此后,绑架人质对于恐怖分子来说,除了是种有效的政治工具之外,经济激励的前景也显得格外诱人。
20世纪70、80年代中东以“巴解”运动各派系与“真主党”、欧洲以德国“红军派”、南美以哥伦比亚“革命武装力量”为代表的左翼恐怖组织纷纷将绑架作为筹款方式的重点。
日本一名已退休的外务省官员说,国际上也有政府私下支付赎金保护人质安全的案例,但绝对不会对外公布,金额上也会和对方协商。


●日本政府有过向恐怖分子支付赎金的先例
1977年9月28日,5名日本赤军的恐怖份子劫持了日本航空472号班机,并将机上151名旅客和机组人员作为人质,要求600万美元的赎金以及释放其他被监禁的日本赤军成员。
这起劫机案十分棘手,此前日本政府多次与赤军打过交道,已被认为是最容易在恐怖活动面前屈膝让步的国家。尽管事实已证明,让步只会引发更大的恐怖狂潮,但如果不让步,人质的生命危在旦夕,恐怖分子甚至威胁“先杀美国人”。而且当时日本却没有武力突袭救出人质的能力。
最后日本政府不得不作出决定:为保证人质的生命安全,采取非常措施,立即接受赤军提出的一切条件。时任首相的福田赳夫强调“人的生命大于地球”,但当时的检事总长的神谷尚男和法务大臣福田一对内阁的妥协态度表示了强烈反对,称这是“超越法规的举措”。一名高级警官无可奈何地总结道:“我们就像一群温驯的马驹,而鞭子却操在赤旗军手中。”
日本政府被迫答应恐怖分子提出的要求使危机得以化解,但向恐怖分子屈服使得日本政府在世界颜面尽失,同时也招致国内嘘声一片。事后,日本政府接受该次事件的教训,于1977年在东京警视厅和大阪府警察本部内效仿美国、德国、英国等国家的样式秘密组建了特种部队。


●“911”之后,美国最终立法禁止向恐怖组织付款
美国不交赎金的政策经多年发展而形成。在19世纪早期,美国的建国者拒绝向北非的统治者交保护费以防止海盗的侵扰,由此引发了美国与西北非的巴巴里穆斯林州之间的巴巴里战争。1979年发生的伊朗人质危机事件,伊朗革命分子绑架了52名美国人质,总统卡特明确指出:“我们的态度很明确,美国不会屈服于敲诈行为。”这场人质危机始于1979年11月4日,一直持续到1981年的1月20日,长达444天。很多人至今仍认为,这场人质危机导致了卡特的连任失败。


但是1986年爆发的伊朗门危机却显示,美国政府为了解决当时的人质问题与伊朗进行了武器交易,事件违反了美国政策,使得里根政府遭遇重大信任危机。
2001年,美国出台《爱国者法》,明确禁止向恐怖组织付款或提供支持,“不论被迫与否,向恐怖组织输送资金即为重罪”。2002年,美国总统布什重申了美国的立场:“我们肯定不会为人质支付任何赎金。”
虽然美国政府对外立场一直很坚定,但这个政策并没有完全落实在法律中,它的实际应用情况也不一致。


据洛杉矶时报报道,2014年8月26日晚,在叙利亚遭绑架的美国人柯蒂斯经曾多次向恐怖分子付赎金的卡塔尔政府斡旋获释回国。柯蒂斯的家人在与他团圆后表示,“尽管我们全家人并未参与释放谈判,但卡塔尔政府的代表不止一次地告诉我们,柯蒂斯是经过斡旋后以人道主义原则释放,未支付赎金。”
美国保卫民主基金会海湾事务高级研究员温伯格对此表示怀疑,称“武装分子释放人质,一定是获得了什么回报”。温伯格说,过去两年间,卡塔尔成为向中东恐怖组织支付赎金的“中间人”。《纽约时报》调查发现,卡塔尔政府共向阿拉伯半岛的“基地”组织支付了2990万美元赎金,以换取芬兰、瑞士、奥地利等国公民获释。有学者认为:“美国找卡塔尔做‘中间人‘解救美国人质’”。
此外,没人能阻止人质的家属自己支付赎金。
据纽约时报报道,自称在1993年-2003年间可以全权处理海外绑架事件的前联邦调查局行动人员诺艾斯纳说,他的部门可以与绑架者交涉并指导人质亲属支付赎金,他的行动组解救了90%的人质。“我们自己不支付赎金,在官方口径上我们也不提倡这样做,但如果人质家属想这样做,我们持默许态度。国务院不喜欢我们的做法。我们主要的工作是调查犯罪和逮捕罪犯,但救出人质才称得上真正的成功。通常不交赎金人质是救不出来的。”
2014年8月19日,ISIS在网上公布了一段视频,显示美国记者詹姆斯?福莱被武装人员砍头杀害。事后两名不愿公开姓名的官员说:ISIS在绑架福莱后曾向其家人索要高达1亿欧元(约合1.325亿美元)的赎金。据福莱的母亲说,一名国家安全委员会官员先后三次告诉她和她的家人要是支付赎金,他们可能将遭到起诉,但他们决定不顾一切开始筹钱。虽然最终仍没能挽救福莱的性命。


●与美国态度相反,欧洲继续成为恐怖组织的“金主”
与美国的做法相反,十多年来,多个欧洲国家政府愿意向恐怖分子支付数百万欧元,或协助人质的亲人和朋友支付赎金,以换取被俘的本国公民得以释放。
据美国《时代》周刊的一项调查显示,自2008年以来,“基地”组织及其分支机构从欧洲多国政府赚取的赎金超过1.25亿美元,仅2013就达6600万美元。2013年法国为4名在马里被绑架的公民一次性支付了4000万美元赎金。


如《纽约时报》所说:“欧洲在无意中已经成为基地组织的承兑人。”
2013年8月,几个主要西方大国签署了八国集团承诺书,共同承诺不向恐怖组织支付赎金。然而,一些在宣言上签字的欧洲国家却仍在继续支付此类赎金。德国《星期日世界报》去年8月披露,在德国政府与绑匪进行数月谈判并缴纳数百万美元赎金后,一名在叙利亚被ISIS劫持的27岁德国男子于6月获释。


●拒付赎金如今成为国际共识,有学者认为这是唯一合乎伦理的政策
2014年1月27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决议,针对恐怖分子制造的绑架,促请所有会员国不让恐怖分子获取赎金或向其做政治让步,并使人质安全获释。
2014年9月4日,英国首相卡梅伦在北约峰会上表示,不要屈从于极端组织ISIS提出的赎金要求,“支付赎金,只会增加恐怖分子更多对抗西方的资本”。
恐怖分子拿到赎金,就能继续招募、培训武装人员和购买武器,发动更多的致命袭击。更严重的是,为一名人质支付赎金会形成一种激励机制,鼓励ISIS的恐怖组织绑架下一名人质。那些支付赎金的政府拯救了一些本国公民,但同时也让本国的其他公民和他国公民陷入了更大的危险。
这样的推测有现实依据。据经济学人2014年8月24日的报道,在过去的5年中,基地组织及其分支组织共绑架了53名人质,大部分为欧洲人,只有三名为美国人。恐怖组织可能因为知道不能从美国获得赎金而不去绑架美国人,虽然无法获知这种原因让多少美国人免于被绑架,但这一事实应予以考虑。
在文明社会,人的价值最高;在解决绑架危机中,又是“人质安全第一”。该不该支付赎金的问题,并没有那么容易回答。普林斯顿大学生物伦理学教授彼得?辛格给出的答案是:“拒绝向恐怖分子支付赎金也许看起来麻木不仁,但事实上,这是唯一合乎伦理的政策——所有政府都应该严守这一准则。”


●是否应该支付赎金还牵扯到纳税人利益
中国的态度是如何呢?外交部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2009年中国籍“德新海”号货轮船员被绑架事件发生时,有记者请新闻发言人证实货轮获救是否因为中方空投了赎金,得到的回答是“我不掌握这方面的确切信息”。之后又有记者提问说“索马里过渡政府总理表示,中国政府正在通过索马里政府以支付赎金或其他方式解决劫持事件,请证实。”新闻发言人的回应也是“我不能证实你的消息”。
向恐怖组织支付赎金,不仅面临着可能鼓励下一次绑架的争议,而且还牵扯到其他复杂的问题,比如赎金从哪里来?一些国家由于营救被绑架人质开销不菲,给纳税人带来不小负担,招致多方批评。2009年,法国准备出台一项新的法律,规定政府可以对那些不顾警告前往危险国家或地区而遭绑架的人质收取营救费用。德国也曾根据法律向一名在哥伦比亚遭绑架的德国人质收取了12.6万欧元赎金。
(本文资料来源:中国日报,中国新闻周刊,扬州晚报,环球时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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