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加强应急基础信息管理,建设风险隐患信息库

新闻七点整 未知 154℃ 评论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近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应急基础信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区安委会、减灾委、应急管理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和行业企业依托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加强应急基础信息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水平。《通知》还要求建立风险和隐患信息数据库,并全部接入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


《通知》明确,应急管理部规划和建设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行业企业将各自掌握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领域的风险和隐患信息以及灾害事故信息逐步接入,协同做好灾害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

《通知》规定了各类应急基础信息的获取途径。对风险和隐患信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建立风险和隐患信息数据库,并全部接入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对事故灾害信息,要在严格执行信息报送有关规定的同时,依托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展同步报送。

《通知》要求深化应急基础信息的分析和应用,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分析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信息变化情况,深化巨灾和复合型灾难研究,完善应急指挥调度体系,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建立新型监管机制。

《通知》对应急基础信息的发布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与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商等信息发布渠道的协调对接,及时向社会发布应急基础信息,严禁未经授权擅自发布有关信息。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防止出现监测空白和信息孤岛,要确保网络运行与信息数据安全,建立健全监督考核责任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行业企业分别掌握的应急基础信息进行统一管理,有助于实现重大风险和隐患在线监测、超前预警预报和灾害事故高效处置,将显著提升应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转载请注明:微图摘 » 三部门:加强应急基础信息管理,建设风险隐患信息库

喜欢 (0)or分享 (0)
发表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