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特刊:总理表态 将监管影子银行

创富记 搜狐财经 138℃ 评论
当下国内影子银行业务已如火如荼,衍生品也在加速发展,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金融世界,监管面对的挑战前所未有。
  3月13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影子银行”等金融风险,中国正在加强监管,已经排出时间表推进实施巴赛尔协议III规定的监管措施。
  影子银行的规模
  据德国媒体报道,英国央行(Bank of England)行长马克·卡尼(Mark Carney)告诫称,中国的影子银行缺乏监管,给全球经济带来了风险,并表示西方国家的央行也需要有所行动。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监会特邀顾问、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指出,中国的影子银行量大概占中国GDP的比例是10%左右,而美国的影子银行量占美国GDP的比重是150%。
  影子银行的治理
  短期改革措施:明确监管重点,加强监管协调
  应建立符合“影子银行”风险特征的有针对性监管指标体系。加强对各类“影子银行”机构的流动性、期限错配、杠杆率、交易对手风险等风险监管;加强对具有系统重要性“影子银行”风险的监管;提高“影子银行”信息披露要求;加大对隐性担保、误导性销售(甚至欺诈销售)等操作风险的处罚力度等。
  其次,“影子银行”风险涉及诸多跨领域的交叉风险,必须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尤其在风险化解过程中,各监管部门应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如房地产行业、地方融资平台、过剩产业等)融资状况的全口径统计,及时评估其风险水平;各部门间的政策配合与一致行动也尤为重要,要避免因政策“松”“紧”不一致而形成新的监管套利风险,否则不仅会“促使”金融机构为规避监管采取更加复杂业务模式隐藏风险,而且业务链条的拉长也会抬升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增加企业债务负担。
  中长期改革措施:完善法律框架,统一监管规则
  “影子银行”的兴起与风险累积,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我国金融基础法律框架改革的滞后,以及由此导致的监管规则的混乱与冲突。因此,要尽快启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或修改工作,统一监管规则,减少因为监管漏洞或监管不当所引起的套利风险,为金融创新提供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

转载请注明:微图摘 » 股市特刊:总理表态 将监管影子银行

喜欢 (0)or分享 (0)
发表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