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杂谈第18期:十年后新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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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禽流感再袭

一天升一级,昨晚今晨,H7N9禽流感已经成为中国门户网站和各地都市报当仁不让的头条关键词了——根据官方最新通报,全国H7N9禽流感病例已达7人,江苏新确诊4人病危。

前3例就在邻省。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3月31日发布通报,称“上海和安徽发现三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两例上海患者已死亡,一例安徽患者病情严重正在抢救。”

沪皖媒体坚守官方基调之时,自有外地同行把标题做在了“死后20天才公布”上。说起来,如今的中国卫生官员倒是真有了些应对经验,是官方网站通报疫情之时主动自问自答:“上海的两例确诊患者均于3月上旬死亡,为什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月31日才公布疫情?”“此次人感染的H7N9禽流感病毒,是全球首次发现的新亚型流感病毒,尚未纳入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监测报告系统。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上述病例时,及时开展了相关实验室筛查...在进一步检测中,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于3月22日发现患者可能感染H7流感,之后将相关标本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月29日下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送检的病例标本中分离到3株H7N9禽流感病毒...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法于3月31日向社会公布。”

虽有类似“未发现近期全国流感活动水平异常升高”、“未提示该病毒具有较强的人传人能力”等安民告示,但禽流感再度杀人还是令五大门户自周一起已纷纷建立专题。

紧张的气氛,因为凤凰网头条更新而陡然升级。其实,这段来自凤凰卫视的采访在31日晚间即已被转载入内地——《香港专家:大陆有必要采集黄浦江死猪样本,排查禽流感》。

鸡、猪、人,黄浦江漂流的二师兄,虽然过了一个月仍没查出个子丑寅卯,但现在又被想起——故事情节似乎真的拼了起来。根据这段访谈的解说词,针对H7N9病毒是否与上海黄浦江出现大批的死猪有关的问题,港大感染及传染病中心总监何栢良表示:“没有足够的证据基础评论两者是否有关系,但由于其中一宗个案,是猪肉商贩,内地的相关部门有必要采集死猪的样本,化验是否存在禽流感病毒。”

也就像面对黄浦江水质一样,人心惶惶,微博尤甚。像@袁裕来律师这样的意见领袖,像是认定消息一定会被当局删除,特意截屏,子夜高呼“尽快转发吧,大陆博友,尤其是上海博友”。

其实也没删。并且,云南信息报次日一早还将何栢良的这份警报印了出来。内地官方也确有响应,《上海加强H7N9禽流感防控,漂浮死猪未检出禽流感》的消息下午即至,由新华社发布。

但是,心刚放下些,又提了起来,因为凤凰卫视当晚援引上海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副主任卢洪洲的说法,又称“安徽的H7N9患者有过禽类和猪的接触史。而对于这种接触与人感染禽流感之间的关联,以及猪是否有可能会携带H7N9病毒,仍在调查研究中”,经由新安晚报转载、门户扩散,两位H7N9禽流感感染者此前均曾与猪有关的消息顿时成为人们最大猜测焦点。

2日一早,央视也已将猪肉作为“关注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关键词,宣布27岁死者吴某是今年1月从江苏到上海闵行一家菜市场从事猪肉销售工作,虽然菜市场也有禽类销售,但是吴某与他们并没有接触。

另一位87岁的死者李某,则被上海市疾控中心宣布在发病前没有接触过禽类,也没有外出史。安徽患者韩某则被描述为“在3月9日,和其丈夫一起在农贸市场买了一只鸡,在挑拣鸡的过程中有过一些接触。但这只鸡不是她宰杀的,是由市场人员进行宰杀的,回家之后由她加工。”

这样碎片化的,甚至需要出口转内销的信息获取方式,总还是让人不耐。这天早晨,是黄浦江边发出了第一声——上海商报《信息发布及时充分是应对禽流感关键》。

竟然是本地媒体率先吁求,新浪当即重点推荐:“上海是人口稠密的中国第一大城市,在这样的地方突发禽流感疫情且出现死亡病例,流言四起、人心惶惶,都是可以理解的。有关方面惟恐由此而影响社会稳定,急欲安抚人心,也在情理之中...公众的担忧却不会因‘只有两三个病例’而有所减轻,因为人们第一怕看不见、摸不着的感染源,第二怕人与人之间出现传染...仅说‘一切尽在掌握中’是远远不够的...一些上海市民在接受中外媒体采访时坦言,自己担心疫情蔓延,希望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自己被感染疫病,却并不知道此时此刻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表明即便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公共卫生知识的普及也并不到位。”

这份上海报纸还主动提到“江上死猪”:“这些死猪会否因禽流感而死,市民会否因此而陷于疫情威胁之中,这些都不可能不成为许多对事件和疫情一知半解者时刻担忧的事。通过科学手段澄清‘死猪事件’和禽流感之间是否有关,并将检验所得结果及时、准确、充分披露,是避免‘连带性恐慌效应’的唯一良策。”

至于21世纪经济报道这样的外地媒体,就更加不留情面,昨日头版头条标题已将上海新型禽流感病毒确诊的漫长历程比作“躲猫猫”,因为记者发现,早在3月7日,上海官方曾经“辟谣”。

当天下午,曾有微博消息称“上海第五人民医院出现了几例不明死亡病例,初步诊断为流感,有呼吸衰竭症状,希望院方公布真相”,而后,五院和上海市卫生局均通过官方账号发布“真相”,称已排除人禽流感等传染病,(李某)死亡系因患有多项基础性疾病,加上肺部重度感染所致。

据此,这篇报道援引五院宣传科工作人员解释:“李某并未感染作为法定传染病疫情的甲型H1N1流感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因此3月7日五院所称的‘排除禽流感’病毒感染,所指的可能就是H5N1病毒,而非当时还尚未被实验室发现的、能被人类感染的H7N9病毒。”

被质疑“通报为何如此缓慢”,上海官方昨天傍晚算是通过一场发布会进行了补救。根据包括@上海发布在内的记录,该市疾控中心负责人吴凡除了宣布“没有证据表明病毒来源于猪”、“上海市场猪肉、鸡肉可以放心吃”外,还再次为“20多天后才公布感染H7N9信息”而辩解:“H7N9是新型病毒,该病例在门诊和收治过程中进行了检测,先排除了SARS等已知病毒,再进行未知病毒判断和诊疗。经过基因测序和比对,并送国家疾控中心病毒分离确认后,确定其感染H7N9病毒。未知病源的检测是相当困难的,需要一段时间。”

于是,“上海启动三级防控应急预案”的消息被解放日报、东方早报一并呈现于头版,新闻晨报更配以“4月2日21时许,曾收治H7N9禽流感病例的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很平静”的封面大图。此外,当然也不能忘了向民众讲解疾控不易——《上海两名H7N9死亡病例排除院内感染,20多天确诊新病毒已属快速》、《症状和普通流感肺炎类似,只能通过病原学诊断》、《46位H7N9禽流感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观察》。至于大本营设在上海的第一财经日报,标题也颇为体贴——“‘围剿’H7N9:和时间赛跑”。

新京报除了用一整版报道《南京滁州H7N9患者均曾接触活鸡》、《宰杀工确诊为南京第一例患者》,是以社论呼吁《抗御禽流感还应加强监控禽畜疫情》:“截至目前,上海已经启动流感流行应急预案3级响应,北京也将H7N9禽流感病毒纳入传染病监测网。这都是必要的。不过,从报道来看,各地启动的监控预防预案多是针对人类感染的,对禽畜疫情的监控还没有紧张起来。”

但是,中国青年报头版上的话可没这么温和。是评论员曹林在头版发表《面对4G的民意,政府能达到几G》:“人们还是在追问,为什么迟了这么多天才公布?政府的信息公开仍没有跑得过公众的质疑和困惑,难言及格。”还有云南都市时报,今日社评亦以“姗姗来迟”形容上海昨起启动流感流行应急预案Ⅲ级响应:“不管检测有多么困难,公布H7N9信息竟迟滞了20多天,上海市政府难以获得民众的谅解...遗憾的是,整体而言,我们并没有看到各地政府太多的防控动作。”

遗憾,是因为十年岁月已经蹉跎。@都市快报中国新闻部昨晚即已发布长微博《H7N9禽流感来袭,SARS没有改变的中国》,感叹“10年前那场SARS,给我们留下血泪教训。一个没有记忆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一个不会反思的政府,是不合格的政府。愿灾难不再轮回。”

这样的话,潇湘晨报今早说的更多。这份湖南报纸的封面像是把人们带回了2003年,镌刻着“H7N7疫情范围有待调查”的黑色大字,社评《非典十年,我们的防控禽流感答卷》写道:“今年是非典十年,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经历了一次脱胎换骨的巨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我们应当有信心去回复任何一次事关危机的问卷。”

除了呼吁民众不要做做人云亦云的盲动者,再度上演囤积板蓝根或者抢盐的闹剧外,评论员周东飞亦表示“愿意选择相信上海方面道出的是一种实情”:“这是因为十年前非典时期曾经发生的隐瞒迟报教训太过于沉痛...希望十年的进步此刻已经体现...根据新华社的报道,世卫组织官员表示,中国政府此次的报告并没有信息披露不透明的问题,上周五确认病毒类型,周日报告世卫组织,没有不恰当之处。浏览国内新闻,各地的因应措施同样相当密集...无论这次的禽流感如何发展,我们都应当坚信有备则无患。”

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角度,环球时报昨天的答案显得乐观:“10年前的那场公共卫生危机,成为中国疾病防控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许多方面的转折点。那次留给中国人的教训实在太多了。值得庆幸的是,那些巨大损失刺激了这个国家的进步,中国很像是在‘吃一堑长一智’。”

虽然,这份人民日报子报事先声明,“过去10年,政府不断遭到‘隐瞒信息”的指责,把10年的互联网记录翻回去看,某种意义上说,它几乎就是政府‘隐瞒信息大全’。不得不说,这些批判起了很大作用,它们不断对中国的‘信息公开’做精雕细刻。但是不能因为政府在被‘推着走’,就说它是‘不合格的政府’”,但在互联网活跃人士那里,总还是抱怨和批评声总是多于掌声和鼓励声,他们在微博上张贴香港媒体大幅封面聚集的报道阵仗,讽刺中共官员十年来在信息控制方面并无进步。

此时,作为“自干五总书记”,@点子正有句话,倒是应能获得左中右一致认可:“非典,有了论坛。甲流,有了博客。H7N9,有了微博。防流言是流感最好的防范,公开信息是最好的预防,微博公示是最好的疫苗。”

这不,南方系中的老大哥也在回忆。广东省委机关报今天正有一整版《非典十年,我们应该如何纪念这段历史?》,被记者张蜀梅回忆的就是2003年2月18日那晚的经历:“那天正是北京方面公布非典病原是衣原体的消息,我在演唱会现场接到医院通讯员的电话:‘钟南山在家很生气,因为他不同意北京那边关于衣原体的说法,怎么也不同意。’...第二天,仅有《南方日报》出现了不同的声音,《非典型肺炎病原是衣原体?》...这一篇稿子只有几百字,看似普通,但是,能见报,那种担当和责任真正体现了‘南方报人’的风骨。”

其实,还是不一样的。根据京华时报今晨记录,钟南山说:“现在这个(H7N9)还没有(传染性)。尽管目前得到确诊的病人病情很重,病因看起来还不是很清楚,但是公众最为关心的是不是人传人的问题,现在还没有证据。”

二、微信要收费

微信是否应该收费的话题,比禽流感来得还要早些。

这个由腾讯推出的社交通讯软件,在过去两年里狂飚突进,发展势头迅速赶超微博,1月15日晚宣布已有3亿用户。正当越来越多的智能手机用户享受着这项科技福利,并因此渐渐抛弃了短信时,“微信收费”之说如同晴天霹雳,惊扰了他们这场“免费午餐”的美梦。

“用炮轰苹果力度炮轰中石油?公款吃喝费哪里来。用出版审查态度审查食品安全?表叔的表哪里来。用清理上访户手段清点长江死猪?维稳费哪里来。非民选官员从无压力,唯一压力是捞更多好处并合理名为‘政绩’。它的理想从不是服务,而是收费。看,连微信也想收费了。每一个中国官员体内都藏着一个POS机”——这么排山倒海不容反驳的质问,非@李承鹏这样段位的公知难以创作。

这回,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产业研究室主任史炜成为网民口中的“砖家”。以“既然短信收费,微信就该收费”作为标题,他3月25日在一场业界沙龙上的发言经由新华网报道,成为媒体账号热推话题。在编辑摘录出来的观点提要中,史主任共有三段:“没有收费模式,中国的互联网就不可能健康发展;没有收费模式,中国的增值业务将会变得一塌糊涂”;“腾讯有4亿用户及其衍生出来的高盈利模式,说不敢收费,这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律。如果微信不该收费,那短信为什么要收费呢?”;“若颠覆性技术和应用被大众接受后,不能得到高利润回报,就不能算是成功的科技进步和颠覆性技术。”

想从中国互联网用户那里收到钱?呸,白日做梦。何况,一开始没收费,现在却有万恶的垄断国企中移动跑来想逼腾讯收费。微信有多火,对发改委“砖家”的愤怒就有多火。比起“草泥马”、“想钱想傻了吧”的直接了当,@V字的力量的戏谑总算有些技术含量:“这位专家大哥,如果今晚你跟你媳妇上床那啥她要收费,你一点也不要奇怪。她会说:既然小姐收费,本宫就该收费”。

用荒谬法倒推解构,是微博用户的拿手好戏,于是,“收费体”应运而生:“既然开车要收费,那么走路就该收费”、“既然取暖要收费,那么晒太阳就该收费”、“既然氧气瓶要收费,那么呼吸空气就该收费”...最有力的驳斥是逆向思维,正如@鲍迪克所云,“既然微信要收费,那么短信就该不收费”。

以“坚决反对微信收费”为标题,@薛蛮子将此事上升到国运高度,号召其千万粉丝发动网上请愿:“微信是中国移动互联网引领全球互联网的第一次好不容易撞上的机会。过早收费只会扼杀这个伟大的社交化工具。把这个第一次机会变成最后一次机会,行行好,让微信一马,微信不光是腾讯的,更是中国的!中国不差这点钱!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作为IT业界良心代表,@李开复更是责无旁贷:“最近热议微信收费,无论是谣言还是预言,我们看到消费者强烈反弹。基于应用的区别性收费伤害创新、行业发展、消费者。请勿因为某公司动了你的‘奶酪’,就对消费者收应用费来弥补。请参考‘国五条’、‘黄灯=红灯’事件,不咨询民意就政策出炉,后果严重。同意请转!”

连@人民日报都转了。28日,以“网友质疑”的名义转载@李开复那句“既然电影收费,电视就该收费;既然邮局收费,email就该收费。既然报纸杂志收费,门户微博就该收费”,而后又摘编微议,提出“微信如果收费了,就会被其它类似的免费产品迅速取代。不收费可以加速行业竞争,传统通信商应该从技术和服务中提高竞争力”;29日,播报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的诉苦,即“微信等APP应用不会一直免费下去,今天的免费是为了明天的收费...如果运营商死了,互联网公司也会死”后,又当场附上“被逼付费,不代表收费正当合理”的网络反驳。

的确,新浪微博上有一项从4月1日早8时发起的一项‘如果你反对微信收费,请转发签到’的活动,不到12个小时内,已累计超过8万人直接或间接转发、评论。

汹汹民意之间,倒也有@今晚报这样的少数派,愿意提醒各位仔细阅读史炜发言全文,不要断章取义。今晚网社区中心微博专员程远看不惯@南方都市报“片面报道引导不明真相的网友,还特意注上新华网当尚方宝剑”,被着重突显的是另一位专家曾剑秋的发言:“对微信等OTT业务收不收费的问题是个伪命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存在永远的免费午餐吗?可以学习QQ的生存之道——对普通用户不收费,基础服务不收费,增值业务收费”。

的确,据其所示,2月,谷歌与法国电信达成协议将补偿法国电信的网络建设费用;俄罗斯运营商Mегафон对Skype收取额外费用,以及近在眼前的2月1日起香港运营商开始向微信用户收费——这也正是史炜发言中提及的可借鉴对象。所以,@中国青年报已有此一问:“香港的用户每月支付8港币(约合6元人民币)就可以任意使用微信,不再收流量费。如果这样,你还会用么?”

就在这种付费焦虑中,微信的大当家马化腾终于出面说话了。周日,他在IT领袖峰会上首次回应了微信与运营商关系的细节问题,根据媒体摘录,针对“微信已经占用了中国移动60%的信令资源,但仅仅带来了10%的移动数据流量”的说法,他回应称:““我们对信令的占用更多的是传统2G、2.5G网络上,像3G网络应该游刃有余了...随着产品越做越好,带来流量增长绝对不仅仅是微信本身消耗的流量这么简单,是数倍、数十倍的增长。”

听上去是在批评运营商不给力且短视。不过,小马哥开口的第一句说其实是向在场的中国联通领导示好:“常小兵董事长讲的很好,我觉得绝对不是水火的关系。我觉得用鱼水、水乳交融、更加促进发展、谁也离开不了谁这样理解更贴切。”

你们如鱼得水,我们岂不成了待宰羔羊?顾不得那许多通讯专业知识,时评家们祭出最擅长的市场竞争法则,压倒性地鼓励腾讯不要屈服于运营商淫威:重庆时报《别用微信收费绑架消费者》、成都商报《微信收费保护的是创新还是垄断》、潇湘晨报《不能借助行政力量推行微信收费》、晶报《像推动微信收费一样降低通讯费》、齐鲁晚报《与其向微信收费不如拥抱它》、网易《不妨把微信收费与否交给市场决定》、21世纪网《微信收费:螳臂挡车,还是雁过拔毛?》...

广州日报昨日社评选定《微信收费,忌向消费者转嫁成本》:“科技的发展带来的应该是更优质廉价的服务,用户已经交了流量费,就不该再为微信承担额外的费用;市场纷争应该交由市场来判决。而用户更乐于见到公平的竞争带来合情合理的服务和价格。”

声明自己并不是不是要替腾讯说话,作者李龙要以“假宽带真相”来转守为攻:“这场微信收费之争,表面上看是服务商与运营商之争,背后实际上是垄断与自由竞争的商业模式之争。微信的快速发展,使得原有的运营商短信、彩信、语音等业务大幅削减,运营商为微信提供平台,现在微信反而‘侵占’了运营商的既得利益,于是就演变为收费之争。”

东方早报虽然承认由于“信令风暴”的压力,针对微信收费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更要求一视同仁:“不能针对某一个应用、某一家企业进行收费。现在运营商剑指微信,显然就是一种选择性收费,其目的也很明确,不仅仅因为微信的信令影响到其他用户的语音和数据体验,更重要的是,微信影响了运营商的业务盈利能力。”

并且,按照评论员刘远举的看法,“在现代社会,网络是一个具有很强外部性的东西...所以,从国企的伦理出发,三大移动运营商应该用更广的胸怀来支持这些技术创新,而不是利用垄断优势打击它。”

只不过,以上这些都还不是这篇头条评论的主旨,正如标题所示,这份上海媒体是要把批评矛头指向工信部,要求这个主管部门“以新思维面对微信收费争议”:“在此次争论中,工信部的态度却非常值得商榷。2月底、3月初,工信部两次召集三大运营商与腾讯公司的负责人,一起商讨微信业务的监管、收费等问题。如果上述举动还显得暧昧不明的话,那工信部部长苗圩的态度则更为明显。根据苗圩3月31日在出席第二届岭南论坛期间的说法,工信部目前正协调运营商微信收费一事,会考虑运营商的合理要求,并已要求运营商制定相应解决方案提交工信部。苗圩还表示,收流量以外的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但监管部门总体上会站在用户的角度,微信有收费的可能,但不会大幅收费。

苗圩部长的表态是合适的吗?工信部到底应站在什么立场上呢?是站在国企的立场上,站在保护相对弱势的民企立场上,还是站在更高的、但更抽象的所谓行业发展前景的立场上?答案是:都不是。”

所以,东方早报结语有云:“我们希望工信部能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精神,‘真正做到向市场、社会放权,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让微信收费乃至其他信令应用的收费问题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之间的正常博弈,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这才是长久的发展之道。”

和魏英杰周一在京华时报上以“猴急”形容运营商如出一辙,南方都市报昨天也来了篇《摘微信的桃,猴急了点》——并且,获得当事方腾讯在首页推荐,要知道,其今日话题责编刘彦伟此时正在微博上表示,自己为是否可以“站在媒体中立的角度做一期”微信收费相关报道而发愁,因为他担心这会让运营商觉得腾讯公司通过旗下媒体发动了挑战。

那就用转载来表达心意吧:“你三大运营商不是也有‘飞信’、‘飞聊’、‘翼信’等同类产品么?微信只是在你们搭建的平台上与你们‘公平竞争’,现在‘飞聊’、‘翼信’竞争不过人家,就想动用‘老窦’工信部的行政资源来个收费令?这多多少少有点‘打不赢就耍赖’的意味,设想如果今天流行的不是微信,而是‘飞聊’,还有‘信令资源’、‘收费’这些问题么?”

最高党报今天也来表达关切,所刊《微信收费,是否应该?》一度获新华网今晨首页头条推荐:“尽管腾讯证实普通用户正常使用微信并不收费,但未来随着微信商业模式的不断探索,微信会不会转向收费模式?不付费的用户,其使用体验会不会质量下降?”

报道中,窦含章的观点被多次引用。其实,这位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总编辑昨天就已在环球时报发表《微信收费或成互联网拐点》:“笔者预计,三大运营商向微信收取额外服务费很快就会变成现实,而这笔收费最终将由腾讯转嫁给消费者。到那时,中国互联网或将迎来一个历史性拐点——‘免费时代’的终结。”

根据窦总编自称,虽然中国网民已被免费传统“惯出了毛病”,但为微信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可能性还是很大的:“笔者此前在微信朋友圈中做了一个调查,如果微信向用户收取每月10元的使用费,你还会使用微信吗?结果有25名朋友参与,10人表示不会再用,只占40%。”

眼见话题火热,环球时报决定今日再解析一番《微信“该不该收费”背后的实质博弈》。承认腾讯占了舆论上风,感叹“大的国有电信运营商、甚至国有银行都可能在网络的冲击下逐渐陷入被动”,这份人民日报子报显然还是不想一味倒向民企,而是呼吁“第三条路”:“既为民营高科技公司提供平等的市场权利,也为大型国企提供平等的运行机制权利,让双方在全面竞争中相互刺激和鞭策。国进民退与民进国退对中国都未必是好事。我们应当追求国进民也进,这个‘进’是技术的进,竞争力的进。华为等高科技公司的表现已经告诉我们,中国公司究竟能在这个世界上做些什么。

三、游说发改委

比起工信部,发改委权力更大,所以,遭遇的斥骂也更猛烈。

一顿骂是因为天然气。因为4月1日起长春市燃气价格上调,关心时事的人们当即想起了发改委28日晚间针对“4月天然气价格将上涨””传闻所发布的辟谣。当时,陕西、甘肃、山东等地接连出现排队“抢气”风潮,3月27日的华商报甚至带来了“有的带板凳,有的带救心丸”、“有人一次买气上千方”的现场描写。

但是,这边“天然气大涨价纯属无稽之谈”的官方表态话音刚落,那边就传来了《吉林长春今起上调燃气价格,提前购买需补交差价》的消息。微博中立刻满是“政府不该失信于民”的愤懑,以及类似“发改委的话得反着念”的自嘲。@财经网更是不嫌事大,专程找来辟谣报道和涨价通报的报道截图,并列对比,引来@通州府尹补上一句:“我要有这样信口雌黄的儿子,我就拿刀剁了丫的!”

于是,在说过一轮《天然气价涨不涨,权威部门要“交实底”》、《强化政府公信力才是最好的辟谣手段》后,各路时评家昨天再吐一轮槽。例如中国青年报《“辟谣”中天然气如期涨价》、钱江晚报《燃气涨价,谁是无稽之谈》、新京报《长春天然气价格上涨是个案?》,甚至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都据此而痛心《谁应为折损的公信力负责?》:“应当承认,有些表态是为了减少公众恐慌,避免不必要的震荡,但是这样的信息必须是与事实基本相符,而不是几乎相反。每次疯狂抢购的根源其实在于国人缺乏安全感,越是这些时候便越是需要信息发布谨慎,政府行动谨慎。很显然,表态与行动不一致只会再次折损公信力。”

只不过,看上去,与坐在电脑屏幕前打抱不平的外地人相比,央视镜头里的长春街头百姓倒没那么激动。并且,长春市发改委价格处处长邵树权已通过央广为上峰解围,强调长春市天然气价格调整是个案,与国家发改委的表态是两回事,并不矛盾,并且已是推迟了两年半才调价:“此次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是为了疏导2010年国家调整天然气出厂价格,以及近几年长春市天然气置换煤气改造工程增加的成本费用。并且长春曾在2月25日召开了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

天然气的问题,好歹还有人——比如扬子晚报作者晏扬——愿意出面说声“误读”,但是,发泡餐具的事儿,发改委官员就实在是夹缠于瓜田李下,被疑心重重者认定难逃嫌隙。

一个多月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第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局部调整,其中之一便是在淘汰类产品目录中删除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简称发泡餐具)。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也就是人们通常用来盛装食物的泡沫餐盒,1999年起因为被指“白色污染”等而遭原国家经贸委在全国范围内下令淘汰,2005年、2011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亦均将发泡餐具列入淘汰类产品名录。

应该是在反对解禁者的提醒之下,京华时报记者在3月11日开始研究起了“21号令”,发现“其中未对删除发泡餐具的原因给出解释”。于是,那篇次日发表的《一次性发泡餐具解禁引争议》成为领头羊,吸引了更多同行陆续介入,开始质疑发改委解禁动机。

根据京华时报的观察,中塑协是力挺解禁的一方:“中国化工报近日报道称,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简称中塑协)曹俭称,发泡餐具能够重新获得合法市场地位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产品本身性价比高,具有特殊耐油、抗水和保温隔热性能,原料消耗少,垃圾产生量低,具有其他材料无法比拟的优势,是一种安全、绿色、环保的包装材料。二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本身并不是造成白色污染的元凶,加强回收管理和再利用才是消除白色污染的根本,我国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再利用技术也在不断提高。”

但是,“针对发泡餐具的去留,业内一直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中塑协、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两大协会还曾公开‘对掐’”:“针对中塑协的说法,国际食品包装协会驳斥称:发泡餐具并非完全安全,尤其是盛装含油食品或使用微波炉加热时,未聚合的苯乙烯单体会伴随食物进入人体,导致中毒。”

此外,文中还由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负责人董金狮发言,针对“能否保证安全无毒”和“能否确保环境友好”提出质疑:“中塑协声称与企业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其中到底包括哪些企业,具体内容又是哪些,市场上仍存在的发泡餐具合格率是多少?这些问题目前都没有公开信息披露”;“中塑协称已与企业签订了环保回收责任保证书,但未公布回收资金、处理技术等关键问题。”

随着越来越多的媒体跟进报道,发改委在3月20日针对发泡餐具解禁一事发布说明给出五大解禁理由,包括“使用后可以回收再利用”、“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一直在使用”、“可以节约石油资源”等。

据21日京华时报报道,力挺发泡餐具的五大协会当天亦召集记者,由中国塑料餐具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李沛生重申“发泡餐具本身安全无害,是绿色包装产品”,承诺制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准入条件,限制小型企业和家庭作坊,并举例说明解禁必要性:“李沛生还指出,即便国家禁止发泡餐具进入市场,但2010年底的调查显示,市场上的发泡餐具仍占比超过70%,说明市场有很大需求。他还以上海市的经验为例,称建设发泡餐具回收利用、再资源化体系是可行的;政策放开后也不会造成严重白色污染,‘比如火车已全部改成空调车,垃圾无法从车窗向外扔。’”

不过,这份北京媒体的立场不只体现在立即邀请一直与中塑协“唱反调”的包装协会驳斥“绿色”说法,还有评论直言《解禁发泡餐具过于草率》:”比如安全性问题,虽然发改委称其符合食品包装标准,但对于其加热后的毒素析出问题却未给出详细说明和数据支持...正是因为造价低,才导致了发泡餐具的泛滥,阻碍了真正环保、可降解餐具的普及...准备工作都没做好就急着解禁,是不是太草率了?至于“别国一直使用”,更不是解禁的理由,不值一驳...经过14年的市场禁入,如今发泡餐具的使用量已大为减少,公众也开始自觉少用甚至拒用。此时解禁岂不是功亏一篑?”

“发改委解禁前‘听取了协会和专家的意见、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但是,在出台这种涉及民生的举措前,是不是也应征求公众意见?”——评论最后一句应有所指,即后一个版上的相关新闻《幕后曝出450万元公关合同》。

就是这一篇附上公关合同复印件拼图的报道,将中国公共政策决策中少人提及的“游说”推向公众视野:“记者获得的这份《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书》,是由‘广东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企业联合体(共10家塑料企业,简称企业联合体)’(甲方)与‘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乙方)签订的,时间为2012年1月12日...协议明确约定:‘为加快推进国家出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行业政策解禁进程...甲方聘请乙方就此事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乙方根据甲方委托事项的需要,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及相关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督部门就上述事宜进行协商...加快推进行业政策解禁进程,及时推动国家发改委正式将行业政策解禁进程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淘汰目录中删除。’‘乙方为甲方起草相关文件、法律文书或律师函件,根据委托事项的需要,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及相关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督部门、新闻媒体进行沟通、协商’。”

花费巨额公关费用,最终促成政策改变——这种政治游说模式,过去主要是出现在对美国白宫、国会的描述中,因此,这份合同立即获得商业门户扩散、各地媒体跟进。

昨天,又是京华时报乘胜追击,再追问发泡餐具解禁理由。除了强调“回收价值低易二次污染”、“生产过程存安全隐患”外,报道还宣称,当年原国家经贸委并非只因“白色污染”而下禁令,而是因为其在生产、使用、回收等各环节都存在严重问题,“显然,力挺发泡餐具解禁的人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些禁用理由。”

显然是读过了每日经济新闻3月29日的跟进报道,记者胡笑红要斥责“越描越黑的公关合同”:“事情曝光后,君泽君律所负责该项目的律师周小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公关费’进行了辩解,称‘公关费’的说法是媒体以夸大的方式刻意引导公众联想到‘阴谋论’,‘我们当初想的‘公关’,实际上是想请几家媒体来做一些专题报道’。然而记者拿到的这份公关合同...所谓‘沟通”并不限于媒体,而且与媒体的‘沟通’还排在最后,怎么就成了只是‘公关媒体’呢?‘公关媒体’就是正常的吗?就算只是‘公关媒体’,那么,君泽君律所已收取的费用中,到底公关了哪些媒体?又做了哪些专题报道?不妨请律所亮一亮。”

胡记者当真是伶牙俐齿,竟然抓住了法律专业人士的漏洞:“周律师称,原经贸委14年前发布禁止发泡餐具进入市场的行政法规是不合法的,没有履行召开听证会等法定程序。按照这一说法,如今发改委决定解禁是不是也该召开听证会呢?难道真的如周律师所言——‘赋予企业生产销售发泡餐具的权利,就像给老百姓提供饮用水一样,无需过多解释’?”

这样的打破砂锅问到底,也激发了看客的兴致。大河报和羊城晚报早在30日即各刊评论,质问“发泡餐具解禁与450万公关费”之间的关联,强调“如何引导、规范公民、企业有序参与立法和制定公共政策,如何预防和惩治中国式‘院外游说’滋生腐败交易,是职能部门、司法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今天,晶报又有两整版深度调查《450万公关费“助推”发泡餐具解禁背后的灰色地带》:“‘真的是450万公关费’助推一次性发泡餐具解禁吗?两者‘巧相逢’,到底是‘纯属偶然’触发,还是‘暗箱操作’作祟?民众在期待真相,更有网友如此定义:这应该是中国首个被广泛知晓的企业通过第三方游说政府的事件...”

律师周小清终于得以通过本地媒体叫屈,“我们被冤枉了,可说了谁会相信?”:“他提出,坊间对此事的各种揣测‘对国家发改委不公平’,发改委其实很早就开始了对这项政策的研究,2012年12月,他本人也曾从发改委工作人员处获得信息:解禁工作已到了最后阶段...他称,清者自清,反过来看整个事件,网曝协议与解禁令一前一后露面,到底是仅仅巧合,还是有相关利益者故意为之,他也希望能有公权力的介入调查。”

为何会引发浪潮般的质疑声?在周小清看来,“一次性发泡餐具行业是一个被妖魔化的行业,绝大部分民众对这个行业并不了解,而事件又正好与社会诉求包括‘环保’、‘食品安全’、‘反腐’等息息相关。”

在由各界人士探讨了游说行为在中国的现状后,这份深圳报纸的立场体现在社评《发泡餐具解禁,发改委究竟有没有被“游说”》中:“在利益多元的社会,‘游说政府’未必就同暗箱操作画上等号。有观察者即认为,企业不应该完全被动地接受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反,为了履行社会责任,从而获取私人利益,应该进行游说...若以欧美的情况为参照,那么一次性发泡餐具企业花450万游说发改委,实在算不得什么。而这笔游说费曝光后之所以引发质疑,同有关游说的观念普及度不高有关,但更为重要的,恐怕是人们担心这样的游说活动中包含着权力寻租和暗箱操作,最终演变为权钱交易的温床...假如发改委确实行得正、坐得端,那么完全可以坦坦荡荡地把情况向公众说清讲明,在这个时候沉默不语,只会引发更多猜测和质疑。”

看到有媒体已经使用了“450万买断国人健康”这样的标题,腾讯深感普及常识责任重大,昨日首页专题也来探讨“450万‘买’污染豁免权”的是是非非:“看起来,这‘450万’是律师事务所当‘说客’的代理费;不过,这件事上最大的‘说客’还是行业协会...在过去十几年里,中塑协为给一次性发泡餐具‘正名’...那10家企业看到‘解禁’的曙光之后,希望尽快摆脱‘地下生产’的状态,于是请律师事务所去帮忙沟通,希望自己的企业能够先做‘解禁试点’,岂不料‘迎来’的是全行业的‘春天’”。

承认“‘商业说客’有一定合理性,普遍意义上,有利润冲突就有‘说客’;特殊意义上,若在透明的前提下,游说有助于政策纠偏,防止‘拍脑门’政策”之后,责编王杨担忧的是“普通大众的利益谁又来发声”:“发泡餐具其实是个非常复杂并关系广大民众利益的公共政策问题...普通消费者在这场战争中没什么话语权,甚至到了最后,政策已经制定出来了,才知道有这回事...在这场拉锯战中,其实才是最为弱势的一方。”

只是,政治游说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伦理问题,实在棘手,党的喉舌还是多谈谈“白色污染”吧。

新华社31日即曾发稿《解禁发泡餐具是“白色污染合法回归”?》:“如果只是解禁,似乎无可厚非。让公众焦虑的,是有关部门和地方对解禁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缺乏对策...在被禁的10多年里,市面上流通的发泡餐具多次被曝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再生材料和增白剂,然而政府部门却无法根治。如今解禁,不合格餐具是否会借机抬头,以低价占领市场、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地方政府部门为了政绩,会不会默许不合格的生产厂家进入?如果没有足够的监管决心,这些问题还真难说。”

人民日报则是在前昨两天分上下刊出《经济账、环保账,到底怎么算?》和《发泡塑料餐具,香港咋管?》,呼吁“须制定更详细的产品标准,加强监管,提高行业自律,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

4月1日,南方都市报也曾表达《争议发泡餐盒,重点当在强化监管与回收》之意,今晨,更是在离解禁仅剩1月的急迫心情下,宣称“QS认证或最具可操作性”:“在被禁的年月里,它有时候被煞有介事地印上‘可降解’字样,大多数时候则非常低调地进入各大餐馆。现在,它以胜利者的姿态回归,撩拨起口水无数...但现实是,不管发泡餐盒禁与不禁,塑料制品的随意弃置状况仍到处可见...最终归宿也许仍是两年多前14家环保NGO倡导的那样,减少生产使用,增加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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