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片根据 XX 小说改编」,背后可不止这一句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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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片根据 XX 小说改编」,背后可不止这一句话的事

图片:《哈利 · 波特与死亡圣器》

一文吃透好莱坞影视版权交易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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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书籍的影视化改编,在影视行业很常见。正在上映的《邪不压正》,还有去年的《芳华》《妖猫传》《解忧杂货店》等电影都改编自书籍。同样,从《乱世佳人》到《小丑回魂》,始于书籍的电影改编,在好莱坞也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那么,在好莱坞要获得一部作品的版权,要经历怎么样的一个完整流程?国内在版权交易中有什么可以借鉴的?看完这篇文章,相信你会惊讶于好莱坞在版权交易过程中的规范程度之高,以及对各方利益考虑之周到。(编者注:此信息适用于美国,仅供国内行业从业者参考

在好莱坞,书籍的影视化改编版权往往是掌握在作者本人而不是出版商的手里。这意味着你需要和作者或他的代理人直接协商。

除非你资金特别充裕或者有强大的关系网,我们不建议你觊觎那些畅销书作家。他们的要价往往非常高昂,并且可能早已被土豪公司拿下。更有机会的情况是,你可以去瞄着那些已经出版了好几年的书。它们的作者可能在特定的圈子里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但是暂时还不为大众所知。

如何找到性价比高的文字作品?

最关键的是你要去版权局的数据库里查询这本书的版权登记和转让记录。需要确认以下两点:

  • 这本书确实登记了版权,而且作者的名字能对的上号
  • 没有发现相冲突的版权交易,权利让渡,或者其他登记在案的制作

这是你的版权调研的必修课。

最好的方法当然是从专业的版权搜索公司那里购买版权报告,但是那可太贵了。其实只要你钟意的作品是在 1978 年之后出版的,就完全可以在美国版权局在线数据库这个免费的平台上完成你的版权调研。

运气好的话,你将会看到你的目标并没有涉及到交易冲突或转让或者衍生制作。但如果你发现了上述任意一种情况,那么你的工作可以就此打住了。

哪怕是一本已经出版了很多年的书,你也有可能发现它之前已经有过相关交易。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你一定要向作者或者代理人确认之前的交易已经过期,并且从来没有行权。最好找他们要一份之前合同的副本,来证明改编权的有效期和具体时间。此外,你必须确认之前的改编权所有者没有对基于此书的制作进行过权利让渡。(别怕麻烦,这能帮你避免以后无穷的麻烦!)

《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改编自同名小说

假设版权调研结果已经清晰明确了,你仍然需要一份来自出版商的声明。这是一份很短的表格,主要是确认在这些出版商手里并没有你想要获取的权利。不过,这只是个小问题。

现在,我们假设你把版权情况已经调查的一清二楚,那么接下来就可以开始准备谈判了。和电视电影剧本不同的是,书籍的改编没有什么起步价、尾款之类的概念,这意味着你和代理人之间可以敞开来讨价还价。

获得作品初始改编权

跟国内不同的是,在好莱坞很多时候不是直接购买版权,而是会先买下初始改编权,相当于预订的定金。

1、初始改编权交易

绝大多数时候,你都是通过购买初始改编权,来获得一本书未来独家的影视改编权,而不是在开拍前直接买下版权。这纯粹是因为你无法确切知道你是否已经准备好要筹拍电影了。

在拍摄一部作品前,你需要雇一个靠谱的编剧来写剧本、筹备选角、寻找资金来源等等太多的环节。因此,我们需要初始改编权交易来为这些“准备”预留出足够的初始时间,这个初始时间通常需要 12-18 个月。

2、初始改编权交易价格

初始改编权的交易价格并没有一个现成的标准。你可以一分钱不付,以诚意和未来的承诺来获得一部无名之作的授权,也可以花上七位数的价格去买一部畅销大作的改编权。

一个基本的规则是初始改编权交易的款项,可以抵消一部分版权购买的费用,而改编权延长交易的款项则不能。在改编权交易生效期间,你就可以开始着手准备改编剧本。

到了这时候,你需要准备一个简短版本的声明,来证明你已经和版权方达成了改编权交易。在你们签定好改编权交易的同时,你应该让原作者也签一下。接下来你应该把这份声明登记到美国版权局数据库里,然后昭告天下。

确定改编权,尤其需要注意作者原创续集的权利

如果你确定行使你的改编权并且支付了购买费用,作者会授予你一系列的权利。

一般来说,在支付了购买费用之后,作者应该永久授予并让渡给你基于这本书的改编权,包括电影、电视、视频或 DVD、互联网制品,以及一些附属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制作,拍续集,电视连续剧,以及商品化和捆绑销售的权利。他必须要授予你永久的在一切媒介平台上利用并分发你基于这本书制作出的产品的权利。

因为要自己制作一系列作品,这不只是把你的电影搬到另一个媒介上这样简单。不管是制作还是重制,拍续集或是拍成系列,你需要为你的作品在任何已经出现或将有可能出现的媒介上做好准备。

在所有这些附加权利中,拍续集的权利尤为重要。如果你要制作的这部电影里有一位很厉害的人物,你肯定希望能够给这个人物拍一些基于第一部制作的原创续集,比如《谍影重重》系列电影。又或者你的电影一炮打响了,这时候你肯定不想再跑回作者那儿买拍续集的权利。

《谍影重重 5》电影海报

作者通常保留的权利有:

  • 书籍出版权(印刷版和电子版)
  • 广播节目
  • 舞台类节目
  • 作者原创续集的权利

对于舞台类节目和写作续集这两点来说,你可能需要和代理人沟通并让他做出一些让步:请作者承诺在你制作的影视作品上映之后的五年或是你行权之后的七年内保留制作舞台类节目或者写作续集的行为。

你也许会说:“保留舞台节目类的版权不算是什么大问题,我一般也不会购买这类权利。”但写作续集就不同了,这是一桩大生意!

理解这些术语是很重要的。作者原创续集是指作者将要创作,或者已经创作的书籍,这些书籍中的人物和第一本书中的人物相同或者有所联系,而书中的故事发生在第一本书的故事之前(前传)或是之后(续集)。

《哈利波特》系列电影

如果作者没有为你保留写作续集的权利,在支付了购买费用之后,你有权在你的原创系列电影或电视剧里使用第一本书的角色,但是你却不能使用作者原创续集当中的人物或者故事。

这点非常关键,想象一下,当你拍的电影非常卖座,接着作者又写了一本畅销续集,但是这时候你却不能碰,多令人沮丧!《沉默的羔羊》就因为这个事儿打了一场实实在在的官司。

《沉默的羔羊》改编自托马斯·哈里斯同名小说

因此,当你已经谈好了第一本书的改编权的时候,接下来一定要争取作者原创续集的改编权。

一般而言,如果你想买或者作家想卖这些续作的改编权,你需要预留一个月的时间和代理人进行协商,假如你不同意他们开出的条件的话,他们可以把续作卖给其他人;在他接受任何一个比你出价要高的报价之前,你也有十天的时间去考虑下愿不愿意提高成本去接受这个报价。

精明的代理人可能会在这儿给你找麻烦,他会坚持你必须要先把行使第一本书的改编权行使完,付完购买版权的价格,再来协商续集的代理权,显然,他不希望最后交易吹了。这是公平的,你应该答应他这一点。

协商购买版权价格

如果你选择行权的话,这时候就要协商购买版权的价格了。

价格往往是这次协商中最主要的部分,有两种主要的方式:

其一,你可以花大半时间去讨价还价,给一笔巨额的固定费用,按大银幕电影、电视电影、迷你剧等分开来算钱。

其二,你也可以简单地将这个报价和你的预算绑定在一起。这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因为你在开始谈价格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将要制作的电影的成本是高还是低。

按预算比例报价对你而言是好事,作者和代理人也会喜欢这种方式的。按照惯例,购买的价格将大约会是最终电影预算的 2.5%。

你最好能尽快敲定这个价格,防止电影最后出现超出预算的情况。然而即使是使用这个惯例,你们依旧需要来设置一个最高价和最低价来保护各方。这笔钱在改编权有效期内都可以付,但是不应该迟于电影正式开拍。

除了购买价格之外,一般还要支付一定比例的电影利润给作者,这是惯例。这个价位一般是电影上映之后 5-10%的总净利润。

然而,净利润这个概念其实很模糊:它可以利用经济学上不同公式得到不同的结果,或者干脆取决于某人定义了这个“净利润”。人们总是因为这个对簿公堂,互相告来告去!他们可能需要很多天来商议到底怎么确定这个净利润。

担保、赔偿、署名等其他问题

为了理解这一段的内容,你可以找一份优秀的电影合同逐字逐句地读一遍。

基本上,作者会承诺:

  • 他拥有这本书的独家版权
  • 在授权有效期内,他承诺不会将授予你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实体
  • 书中的一切内容,在作者所知的范围内,没有侵犯他人的版权、商标权、合同或者一切其他权利、也没有损伤或暴露他人隐私的内容

反过来,你要承诺:

  • 你拥有独家并且完整的版权和资格去行使约定的权利,你为这部电影创作的任何原创内容(比如剧本)将同样不会侵犯他人权益。
  • 如果违背了双方的担保,你和作者都同意赔偿对方相应的赔款、债务以及花销,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

这段内容是标准格式,没有什么产生误会的地方。

作者的名字肯定应该出现在大银幕上,这是他们应得的荣誉。但是这只是最简单的部分。如果这个电影和书的名字相同,作家将获得这个声明:“基于作家的书籍改编”,并且这行字得在片头字幕中独占一席之地。如果这个电影和小说名字不相同,声明的词儿应该改为:“基于作家的《XXX》改编”。

如果你想严谨一点,就得按照工会和行业协会的要求,在所有的重制版,续集制作或者电视连续剧里,都点名感谢作家,“基于 XX 作家创作的角色”,其余的荣誉现在都归属于制作公司了。

翻译自:

filmmakermagazine.com/7

作者:Robert Zipser 翻译:金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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